§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齐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丹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董建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2010.9.30 | 2009.12.31 | 增减幅度(%) |
总资产(元) | 960,751,426.73 | 846,136,815.16 | 13.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428,053,461.81 | 418,143,325.70 | 2.37% |
股本(股) | 120,000,000.00 | 120,000,00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57 | 3.48 | 2.59% |
| 2010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0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总收入(元) | 97,518,580.83 | 3.54% | 249,609,137.17 | 33.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0,099,069.06 | 35.88% | 23,755,403.66 | 34.4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93,149,942.20 | 7.93%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78 | 8.3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41.67% | 0.20 | 33.3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30.77% | 0.20 | 33.3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70% | 1.12% | 5.55% | 1.2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68% | 0.29% | 5.66% | 0.39%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3,843.07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89,989.6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57,062.38 | |
所得税影响额 | 9,798.59 | |
合计 | -459,285.59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0,145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 | 17,563,305 | 人民币普通股 |
武汉光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1,082,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5,925,021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建信优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333,325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889,749 | 人民币普通股 |
深圳市东方慧理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3,921,91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均衡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信银行-建信恒久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光大证券-光大-光大阳光基中宝(阳光2号二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8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优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493,32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4.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7,327.42万元,增长95%,主要是本期收购东星国际大酒店预付6,080万元以及支付部分工程款所致。
15.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6,020.07万元,增长456%,主要是母公司增加银行借款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承诺人一:实际控制人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承诺人二:第一大股东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第二大股东武汉光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承诺人二:1、自发行人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除向本公司投资外,没有向其他与本公司经营范围相同的企业投资;今后不再向本公司以外的与本公司有同业竞争的企业进行投资。 | 正常履行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无 | 无 | 无 |
3.4 对201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0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小于50% |
2010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 | 10.00% | ~~ | 40.00% |
无 |
2009年度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2,219,225.94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海南塔岭旅业公司景观房地产项目是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华山索道公司、海南索道公司、珠海索道公司经营业绩趋于稳定增长。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齐民
201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