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电缆 编号:临2010-035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10月1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水苗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2010年10月22日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认真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会议以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因本议案表决事项涉及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万马电气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电缆集团”)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因此关联董事张德生、张珊珊、潘水苗、魏尔平、张丹凤在本议案中回避表决,由其他4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股票种类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每股面值
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6,600 万股(含本数),其中电气电缆集团承诺以现金认购股票的数量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5%、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其余股份由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现金认购。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将根据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进行相应调整。
在该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的发行数量及电气电缆集团认购的数量。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通过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特定对象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限售期安排
电气电缆集团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发行对象
本次股票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浙江万马电气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境内注册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不超过十名(包括电气电缆集团)的特定对象。发行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10年10月22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13.32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将根据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7,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以下三个项目的投资: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原则上将按上述项目顺序投入。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董事会将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可以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调整。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量高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则超过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为及时把握市场机遇,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拟以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先行用于上述项目的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对前期投入的资金进行置换。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方案还需提请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四、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控股股东电气电缆集团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因此关联董事张德生、张珊珊、潘水苗、魏尔平、张丹凤在本议案中回避表决,由其他4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内容详见2010年10月22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2010年10月22日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万马电气电缆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控股股东电气电缆集团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因此关联董事张德生、张珊珊、潘水苗、魏尔平、张丹凤在本议案中回避表决,由其他4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和发行时的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议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确定、发行方式、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以及与发行定价方式有关的其他事项;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项,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
3、授权董事会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和保荐协议、认股协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4、根据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
5、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6、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对计划投资项目投资顺序和分配金额进行适当调整等;
7、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政策有新的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8、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授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申报、上市等有关的其它事项;
9、本授权在相关股东大会通过后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2010年10月22日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内容详见2010年10月22日《关于控股股东认购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涉及控股股东电气电缆集团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因此关联董事张德生、张珊珊、潘水苗、魏尔平、张丹凤在本议案中回避表决,由其他4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允;交易程序安排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开透明;该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该关联交易的实施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和信心,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2010年10月22日巨潮资讯网《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电缆 编号:临2010-036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认购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包括控股股东电气电缆集团在内的不超过10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600万股A股股票,其中电气电缆集团以现金认购股票的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5%、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0%。2010年10月21日,双方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由于电气电缆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关联董事回避事宜
公司于2010年10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与电气电缆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关联交易相关议案。
在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张德生、张珊珊、潘水苗、魏尔平、张丹凤均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其余4位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均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前述议案。
● 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超高压和中低压产品之外开拓特种电缆新产品,进一步完善产品结构,丰富产品品种,形成公司未来新的利润增长点,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促进未来可持续发展。
● 交易的审核
本次发行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与本次发行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关联交易概述
(一)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包括控股股东电气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电缆集团”)在内的不超过10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600万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其中电气电缆集团拟以现金认购股票的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5%、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0%。2010年10月21日,公司与电气电缆集团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万马电气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由于电气电缆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与电气电缆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与电气电缆集团的上述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及双方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上述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三)本次发行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与本次发行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三、关联方介绍
电气电缆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浙江万马电气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临安市锦城镇钱王大街万马路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德生
注册资本:9,200万元
经营范围:电力设备、器材、橡塑制品生产、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电气电缆集团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250,289.3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72,239.93万元,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7,865.45万元。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电气电缆集团持有本公司238,434,800股股票,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9.61%,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四、关联交易标的
电气电缆集团拟以现金认购股票的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5%、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0%。
五、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认购
电气电缆集团拟以现金认购股票的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5%、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0%。电气电缆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的询价,其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认购价格相同。
(二)锁定期
电气电缆集团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三)认股款的支付
在协议生效后,电气电缆集团将按照公司和本次发行保荐人发出的缴款通知的约定,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全部认购价款划入保荐人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
(四)合同的生效条件
协议在以下条件均获得满足后生效:
(1)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
(2)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均已批准本次发行股票方案及协议约定的电气电缆集团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事宜;
(3)电气电缆集团董事会已批准其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事宜;
(4)中国证监会已核准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及协议约定的电气电缆集团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事宜。
(六)违约责任条款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应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给守约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关联交易定价及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2010年10月22日)。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不低于13.32元/股。
若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将根据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
七、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超高压、中低压领域之外在特种电缆领域的开拓,进一步完善产品结构,丰富产品品种,形成公司未来新的利润增长点,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促进未来可持续发展。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暂无对现有业务和资产进行重大整合的计划。
2、发行后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以及业务收入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将导致公司的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相应增加,因此,公司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实际发行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应部分进行修改。
公司本次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600万股,电气电缆集团拟以现金认购股票的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5%、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0%。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东结构将发生一定的变化,其中电气电缆集团的持股数量将增加而持股比例可能下降,但公司的控股股东不会发生变化,仍为电气电缆集团。
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而调整公司的高管人员。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业务收入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变动。
3、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以及负债结构和负债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净资产和总资产规模进一步扩大,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募投项目投产后,盈利能力提升,现金流量增加,为公司做大做强主营业务打好扎实的基础。
(1)财务结构变动状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总额与净资产额将同时增加,公司的资本实力进一步提升,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有利于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
(2)盈利能力变动状况
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和投产后,公司有望进一步提升业务规模、技术水平和市场地位,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随着公司生产能力的提高、技术实力的增强和竞争优势的加强,公司将能进一步提高营业收入和提升长期盈利能力。
(3)现金流量变动状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随着募投项目的投产和效益的产生,未来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和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将有所增加。
4、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电气电缆集团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电气电缆集团及其关联人与本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5、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和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所发生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的业务往来,不会存在违规占用资金、资产的情况,亦不会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6、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截至2010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6.27%,本次发行将使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的情形。
八、董事会表决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10年10月21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与电气电缆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在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张德生、张珊珊、潘水苗、张丹凤、魏尔平均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其余4位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均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上述议案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交易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允;交易程序安排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开透明;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对相关议案的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和信心,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与电气电缆集团签署的《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万马电气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电缆 编号:临2010-038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1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10月11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赵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 2010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浙江万马电气电缆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和定价原则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公司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作出了客观、独立的判断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电缆 编号:2010-039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2010年11月8日(星期一)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召开时间:2010年11月8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11月7日——2010年11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 年 11月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 2010 年 11 月7 日下午 15:00 至 2010 年 11 月 8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临安经济开发区南环路88号公司办公楼二楼一号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10年11月4日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6、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股票结果为准。
二、本次大会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0年11月4日,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内容需逐项审议:
(1)发行股票的种类
(2)每股面值
(3)发行数量
(4)发行方式
(5)限售期
(6)发行对象
(7)发行价格
(8)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利润安排
(10)上市地点
(1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3、审议《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4、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与浙江万马电气电缆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8、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10年11月5日下午4:0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11月5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区南环路88号(万马电缆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 年 11 月8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议案进行投票,多个议案须多笔委托。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代码:362276 投票简称:万马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 元表示总议案,1.00 元表示议案一,2.00 元表示议案二,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项)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所示:
■
注:对于议案二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 元代表对议案二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二中的子议案1,2.02元代表议案二的子议案2,依次类推。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万马电缆”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2)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反对票,对议案二第一项投弃权票,对议案二第二项投同意票,对其他议案投同意票,申报顺序如下:
■
5、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果股东先对议案一至议案八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股东对议案一至议案八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再对议案一至议案八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11:30 前发出,当日下午 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11:30后发出,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服务密码再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业务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 25918485 / 25918486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 / 83991101 / 83991192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0 年 11 月7日下午15:00 至2010年 11月8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三)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区南环路88号
邮政编码:311305
联系电话:0571-63755256、63755192
联系传真:0571-63755256
联系人:王向亭、邵淑青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形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对审议事项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弃权”、“回避”,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择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二〇一〇年十月
声 明
1、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万马电缆”或“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特别提示
1、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万马电缆”或“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公司股票已自2010年10月19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已于2010 年10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将于2010年10月22日公告该事项并于当日开市起股票复牌。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区南环路88号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万马电缆
证券代码:002276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潘水苗
董事会秘书:王向亭
联系方式:0571-63755256 investor@zjwanma.com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经营背景
公司一直重视新产品的研发和新市场的开拓,以创新求发展。2006年公司在继续巩固中低压业务的同时,开始拓展超高压业务;2009年通过IPO利用上市募集资金发展壮大环保电缆业务,引入了先进的生产线,成功试制220kV超高压环保电缆并投放市场,形成了超高压与中低压并举的业务格局,经营业绩呈现持续稳健的增长态势。下表为公司三年一期的经营数据:
单位:元
■
注:2007-2009年数据已经审计,2010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在利用募集资金发展环保电缆的同时,公司没有间断对新产品的投入,利用自筹资金研发成功了风电电缆、轨道交通电缆、光电复合低压缆等多个新产品,并在市场开拓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为了拓宽收入来源、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拟将上述部分市场前景良好、经济效益明显的新产品进行产业化,如风电电缆、轨道交通电缆、以及光电复合低压缆等与智能电网建设密切相关的电缆产品,以进一步完善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2、行业背景
电线电缆行业是我国经济建设重要的配套产业,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电线电缆产品能起到输送能源、传递信息的重要作用,因此被誉为国民经济的“血管”和“神经”。其占据着中国电工行业四分之一的产值,是机械工业中仅次于汽车行业的第二大产业。
受益于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电线电缆行业总体上也保持了持续增长的态势;同时,社会经济发展出现的新形势对电线电缆行业提出了新的要求,其中最重要的变化就是:受全球气候变化、生态环境恶化及化石能源快速消耗等问题影响,全球的能源格局正在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革。
(1)建设智能电网
近年来,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提出了智能电网理念,赋予其承载保障能源安全、促进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和提振经济发展等重要使命。智能电网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电网发展的新趋势、新方向。国家电网提出了建设坚强智能电网的概念,主要围绕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调度等六个环节及通信信息平台进行建设,针对整个系统进行设备升级和优化布局,通过各种高新技术实现智能监测、智能分析、智能协调、智能控制,从而使电能得以更加安全稳定高效便捷地发送、传输、分配和使用。智能电网建设将成为我国应对气候与环境问题、大力开发低碳技术、积极发展新能源的重要举措。
(2)发展清洁能源
风能作为一种清洁的可再生能源,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其蕴藏量巨大,全球风能资源总量约为2.74×1012kW,其中可利用的风能为2×1010kW。积极促进风电的开发利用,是优化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缓解能源利用造成的环境污染,促进能源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必然选择。因此,我国“十一五”规划中把开发利用风能作为一项重要的能源政策。
最近几年,风电在我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2010年底有望接近3000万kW,提前完成2020年的预设目标;但这只是我国开发利用新能源的起步,预计我国大规模利用风能将进入一个全面快速发展的新时期,智能电网也将提高风能接入能力、实现大规模风电的科学合理利用,作为其研究与发展的重点内容,并将其列入《智能电网关键设备(系统)研制规划》之中。
(3)发展轨道交通
随着人口逐渐向城市转移以及车辆带来的空气污染日益严重,进入21 世纪以来城市轨道交通也进入大发展时期。尤其2008 年下半年为应对金融危机,政府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很多城市开始筹建轨道交通。展望十二五,轨道交通的建设依然保持乐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将建设运营的网络化系统,优化枢纽作用,其他三百万人以上的城市也将形成轨道交通的基本骨架。与此同时,大规模的铁路网建设正在大规模、快速进行,调整后的《中长期铁路网规划》确定到2020年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12万公里以上,在扩大路网规模的同时,形成邻近省会城市1至2小时交通圈、省会与周边城市半小时至1小时交通圈,所有省会城市和50万人口以上城市将连通,覆盖全国90%以上人口。
节能、环保、新能源等出现的新变化,必将催生电缆新产品的发展与壮大,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正是基于此进行新产品的研发并实现产业化。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随着节能、环保、可再生能源等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深入贯彻,我国面向智能电网、风电、轨道交通等行业的特种电缆正面临着广阔的发展空间。公司本着以创新求发展的理念,依托现有交联电力电缆的技术优势、工艺优势和渠道优势,拟投资智能电网专用电缆、风力发电用特种电缆及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抢占市场先机,丰富产品线,从而完善产品结构,提高核心竞争力。
三、本次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包括公司控股股东电气电缆集团和其他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购买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其他投资者,全部发行对象不超过10 名。
公司控股股东电气电缆集团认购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5%,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其余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原则,以竞价方式确定。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电气电缆集团持有公司59.61%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张德生先生通过万马集团持有电气电缆集团90%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四、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1 元。
(二)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即: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13.32元。本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电气电缆集团不参与报价,其认购价格与其他特定投资者相同。公司因分红、配股、转增等原因导致股份或权益变化时,对发行底价作除权、除息处理。
若需调整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进行审议。
(三)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6,600 万股(含6,600 万股)。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公司因股票分红、配股、转增等原因导致股本总额增加时,上述发行数量上限按照相同的比例调增。其中,公司控股股东电气电缆集团认购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5%,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购买本次发行股票的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进行认购。
(四)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电气电缆集团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其他特定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7,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智能电网专用电缆投资项目、风力发电用特种电缆投资项目和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投资项目,投资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原则上将按上述项目顺序投入。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董事会将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可以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调整。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量高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则超过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为及时把握市场机遇,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先行用于上述项目的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对前期投入的资金进行置换。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的控股股东电气电缆集团作为本次发行对象,拟购买本次发行的部分股份。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在董事会审议相关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相关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也将回避表决。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关系如下: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40,000 万股,控股股东电气电缆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3,843.48万股,占总股本的59.61%;本次非公开发行控股股东承诺认购的比例不低于5%,不超过10%,发行完成后持股比例将有所下降,但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张德生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八、本次发行方案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方案已经2010年10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还需取得相关部门的备案。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分别投资于以下三个项目:
单位:万元
■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切实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以上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如实际募集资金低于项目需要量,公司将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途径解决;如实际募集资金超过项目需要量,多出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智能电网专用电缆投资项目
1、投资概算
项目建设总投资为43,86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1,63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2,230万元。
2、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由本公司在现有厂区内组织实施。
3、项目实施背景
受全球气候变化、生态环境恶化及化石能源快速消耗等问题影响,当今世界能源格局正在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革。近年来,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提出了智能电网发展理念,赋予其承载保障能源安全、促进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和提振经济发展等重要使命。智能电网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电网发展的新趋势、新方向。
国家电网提出了建设坚强智能电网的概念------以特高压电网为骨干网架,各级电网协调发展,具有信息化、自动化、互动化特征的自主创新、国际领先的坚强智能电网。坚强智能电网主要围绕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调度等六个环节及通信信息平台进行建设,针对整个系统进行设备升级和优化布局,通过各种高新技术实现智能监测、智能分析、智能协调、智能控制,从而使电能得以更加安全稳定高效便捷地发送、传输、分配和使用。智能电网建设将成为我国应对气候与环境问题、大力开发低碳技术、积极发展新能源的重要举措。
2010年6月底,国家电网发布了《智能电网关键设备(系统)研制规划》和《智能电网技术标准体系规划》,标志着智能电网“三步走”部署中的规划试点阶段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也将指导着设备厂商的研制方向与开发计划。
根据“三步走”的战略部署,2011年起智能电网将进入全面建设阶段。公司认真研究了国家电网发布的《智能电网关键设备(系统)研制规划》和《智能电网技术标准体系规划》,研究结果表明,智能电网的建设不仅需要大量的配套电缆,更需要对现有的常规电缆产品进行升级、创新,以适应电网高效、低耗、安全、可控及多网融合的新特征。结合公司目前已研制和正在研制的新产品,拟针对智能电网的建设推出如下四款产品:
(1)光纤复合低压缆
智能电网在用户端通过用电信息采集、智能家居、家庭能效管理、分布式电源接入以及电动汽车充放电,为实现用户与电网之间的可靠供电、高效用电、双向互动及低碳节能提供了技术保障。要实现上述复杂的电力信息交互,就必须在用户端进行电能输送的同时为电力信息系统的数据采集与双向互动提供足够的带宽,电力光纤到户无疑是最理想的信息通道。目前,我国利用OPGW、OPPC、ADSS等特种光缆已建成世界上最大的、先进可靠的电力专用光纤通信网络,但总体上呈“骨干网强、接入网弱”、“高(电压)端强,低端弱”的态势,其中,骨干网的光纤化率达到100%,配电网的光纤化率达到50%,而接入网的光纤化率只有0.14%,用户接入侧通信差距较大、通信网基础最薄弱,因此用电网通信技术已成为制约智能电网应用的瓶颈。由于传统FTTH方案在用户端改造和铺设的成本过高,目前在用户端接入电网的光纤化率几乎为零,我国智能电网在接入端的光纤化刚刚起步。
另一方面,从通信网络角度来看,业界比较接受的光网络折衷方案是FTTB+LAN。目前使用最广的ADSL方案,安装成本虽低,但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带宽要求,尤其是上行严重受限使得交互式网络应用难以实现,而且ADSL需要大量的人工操作满足用户的业务需求,现场维护工作量大;原有EPON+FTTH方案中,需要单独铺设到户光纤网络,大大提高了网络和物理拓扑的复杂性,还带来了额外的安装成本,因此,FTTB+LAN是成为我国目前可行的折衷方案。但光纤复合低压缆的出现,使得到户光纤网络可以和电力电缆一起铺设,大大降低了网络和物理拓扑的复杂性,还节省了大量的管道、塑料及额外的安装成本,与传统FTTH方案相比具有明显的经济性。
可以说,光纤复合低压缆集电力、通信于一身,比传统低压电缆成本增加不到10%,但比传统FTTB+LAN线路方案建设的综合成本降低40%左右,在带宽、独立性、管理复杂度和经济性上取得了最好的平衡,具备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从市场角度来看,住宅领域将成为光纤复合低压缆的主要市场。参考2009年商品房新开工面积11.54亿平米,按照户均面积90平米和50米/户的户均需用量测算,在大面积推广之后,仅新建住宅领域对光纤复合低压缆的年均潜在市场需求就达到64万km,折合金额约350亿元,光纤复合低压缆将成为市场规模最大的特种光电复合缆。
在国家电网的大力推进下,预计2015年光纤复合低压缆的市场需求超过21万km,产值达到70亿元,2011-2015年复合增速达到65%,未来5年总需求超过50万km,产值达到186亿元。相关预测见下表:
■
注:每年新住宅开工面积以2009年数据为基准;每户面积以90平米计算
考虑到商业楼宇、现有住宅配电和接入网改造,及海外市场需求,未来光纤复合低压缆的市场需求很有可能超过上述预计。
公司一直高度关注行业内的新产品、新动向,将光纤复合低压缆列入到2010年的研发计划。2010年8月公司完成了该产品的试制:通过采用先进的制造工艺,将光单元复合在低压电缆内,且通过工艺控制保证生产过程中光单元放线不拉伸、不挤压光纤,同时,光单元采用非金属中心管油膏填充式,做到了油膏本身不固化,不滴流,从而保证光纤无明显的附加衰减,试制效果较好,目前产品已经送到相关部门进行权威检测。2010年9月公司完成了预分支光纤复合低压缆的专利申报,并签署了沈阳市智能小区试点工程的供货合同,覆盖150座别墅和1000户住宅,标志着公司已经成为行业内在光纤复合低压缆领域的先行者,为本项目的成功实施奠定了基础。
(2)光纤测温电缆
在中高压输电线路中,安全监控十分重要,但目前大部分线路主要依靠人力巡查,覆盖面小、成本高、可靠性差、缺乏实时性,同时,在电力工程中由于电缆分布广、着火后危害大,对电缆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控也十分重要。在众多的监控指标中,电缆工作温度的升降直接反映了其运行状态和许多物理特征的变化,成为运行异常或故障的先行指标,温度监测是安全监控中最为有效、及时、经济的手段,因此,通过有效的手段对电缆运行温度状态进行实时监测,实现电力电缆的安全预警和辅助决策,提高运行维护、生产管理的精益化水平,是保证电力电缆健康运行的重要手段,也是智能电网在输配电环节的一个重要内容。
随着光纤技术的发展,分布式光纤传感系统在电力设备的在线监测中的应用得到了认可与推广。光纤测温电缆在电缆中附加分布式光纤,利用分布式光纤温度传感技术测量电缆中的测温光纤所处的温度场的分布,具有防燃、防爆、防腐蚀、耐高压、抗电磁辐射、测量范围广、定位精度高、使用方便可靠的优点,不但可以智能检测和显示电缆的实际运行温度,自动储存历史数据,还能自动超温报警、实现在线反馈控制,达到电缆安全运行的目的。
随着智能电网的建设,光纤测温电缆的使用将日益普及,逐步取代常规电缆。公司研制的光纤测温电缆沿整条电缆系统进行分布式实时温度监测,具有连续分布式测温、精度高、响应快、传输距离远,符合智能电网中对产品进行实时测温、状态监控的要求,符合未来电缆智能化的发展方向。
(3)电动汽车充电专用缆
目前,中国已经是继美国、日本之后,第三个汽车年产量超过1000万辆的国家,汽车产业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汽车市场规模在世界各国处于首位。但是,汽车产业发展也面临着挑战与困难:一方面,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预测,中国2010年汽车将消耗石油1.38亿吨,2020年将达2.56亿吨,约占石油总消耗量43%和67%,寻找石油替代是一个刻不容缓的问题;另一方面,汽车尾气排放正成为城市的最重要污染源,而低碳发展是今后中国发展的一个大趋势。因此, 随着低碳经济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旋律,电动汽车作为新能源战略和智能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国务院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必将成为今后中国汽车工业和能源产业发展的重点。
按照发达国家的经验,在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进程中,充电站及充电桩作为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基础设施,将先于电动汽车得到爆发式增长。从短期来看,2009年起电动公交车开始投入使用,根据公开资料统计2010年底将会有17个省市的1300辆电动公交车投入运行,这部分应用形成了充电站建设第一轮迫切需求;预计今后的两三年内,电动公交车的数量将会大幅上升,从而带动了充电站在短期之内的迫切需求。从长期来看,电动乘用车对充电站及充电桩的需求将大大高于公交车,因为乘用车不像公交车线路较为固定,其充电站需求必须遍地开花。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预计2011年起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将呈现快速增长,从而拉动对充电设施的长期需求。
在电动汽车快速发展的预期下,电网公司及各大石油集团已经先行一步,纷纷提出了各自的充电站建设计划,其中,国家电网在2010年1月宣布将启动第一阶段建设计划,于年底前在27个地区建设75座电动汽车充电站和6209个充电桩试点,总投资3亿元;南方电网宣布在深圳市建设80座充电站;同时,中石化、中海油等央企也宣布将进入电动汽车充电市场。在动力电池等技术不断走向成熟的同时,充电站和充电桩的建设也在如火如荼的展开。
尤其国家电网在《智能电网关键设备(系统)研制规划》中将“电动汽车充放电”列为用电环节的一个重要研究课题,并准备了庞大的投资计划。根据国网的规划,在2009-2010年第一阶段充电站3亿元建设规模之后,2011-2015年第二阶段充电站规模达到4000座,同时大力推广充电桩,充电站主设备投资规模达到140亿元;2016-2020年第三阶段充电站规模达到10000座,配合充电桩的普及形成完善的充电网络,主设备投资规模达到180亿元。在充电站的投资规模之外,到2020年为止充电桩总投资125亿元,其中2010年充电桩投资规模1.6亿元,2011-2015充电桩投资规模45亿元,年均投资9亿元,是第一阶段年均投资规模的5倍。
充电站的建设规模不同,所需专用电缆长度也会有所区别,如果以每个充电站需中压专用入线电缆2km、低压出线1km、充电布线600米、每个充电机及充电桩需要充电电缆4米左右、每个充电站有10个充电机计算,到2020年仅国家电网投资建设所需的专用电缆达到3.8万km,尚不包括南方电网、石化企业的建设规模及遍布城市各个角落的充电桩用电缆的需求量,可以预见,电动汽车充电领域将成为电线电缆产业未来十年内最引人注目的一个新兴市场。
相对于普通电缆而言,充电电缆要具备耐弯曲、耐拉、耐磨等一些列特殊性能,对行业内的各个厂家而言都是刚刚出现的新市场、新产品,目前能够供货的厂家很少,而公司在充电电缆领域已经有所开拓,2010年公司已经成功研发专用充电电缆,并在杭州古翠路充电站中投入使用。通过该充电站的实施,取得了一定的先发优势,为本项目产品的市场拓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4)柔性直流输电电缆
随着能源紧缺和环境污染等问题的日益严峻,国家将大力开发和利用可再生能源,优化能源结构。然而,随着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的不断扩大,其固有的分散性、小型性、远离负荷中心等特点,使得采用交流输电技术显得很不经济,如何实现大容量可再生能源的可靠接入成为刻不容缓的重大课题。同时,海上钻探平台、孤立小岛等无源负荷,目前采用昂贵的本地发电装置,既不经济又污染环境。另外,城市用电负荷的快速增加,需要不断扩充电网的容量,但鉴于城市人口膨胀和城区合理规划,一方面要求利用有限的线路走廊传送更多的电能,另一方面要求大量的配电网转入地下。因此迫切需要采用更加灵活、经济、环保的输电方式解决以上问题。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以ABB公司为代表的国外公司发展了轻型直流输电技术并成功应用于多个领域后,这种直流输电技术十分适合应用于可再生能源并网、分布式发电并网等领域,具备输送容量巨大、潮流灵活可调、线路损耗低等突出优势,在确保电力供应的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网公司规划,未来十年国内直流输电工程总投资约5000 亿元,直流输电电缆面临着广阔的市场空间。
目前国内的直流输电项目多由国外公司供货,实现了产品垄断。为了克服技术封锁,我国柔性直流输电技术已经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直流换流阀、直流场等关键技术已经实现了技术自主化、设备国产化。国家电网公司计划在2015年完成柔性直流输电全部研究和试点工作,其后将全面应用在风力发电和城市输电的领域。直流输电电缆是柔性直流输电的关键技术设备之一,与普通交流XLPE电缆不同之处在于:必须解决XLPE绝缘空间电荷问题。在高电性能的绝缘材料(特别是XLPE这类的绝缘料)中,存在气孔、杂质等微型缺陷,这些微型缺陷会成为俘获电流子的“陷阱”,当长期施加直流电场时,载流子在定向迁移过程中被陷阱俘获后形成了空间电荷,继而导致局部电场的集中和畸变,此时局部电场相当于外加电场的强度和空间电荷的强度相叠加,当局部电场强度大大超过电缆设计场强时,绝缘会很快老化发生击穿,特别是在极性反转过程中,局部电场往往急剧增加,绝缘击穿的概率大大增加。因此,消除空间电荷“陷阱”,避免绝缘中形成空间电荷是成功研制直流输电电缆的关键。目前公司已经掌握了该产品的关键技术,只需根据工程的实际要求进行产品结构的调整,便可以投放市场进行商业运行。
4、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1 年,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000km光纤复合低压缆、 350km光纤测温电缆、1000km电动汽车充电专用缆和120km柔性直流输电电缆的产能。
达产后年新增营业收入95,400万元、净利润9,572万元,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9.22%,盈亏平衡点为59.77%。
(二)风力发电用特种电缆投资项目
(下转D5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