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0日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12日以电话、传真或送达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应当参加表决的董事12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2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题:
一、关于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对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同时授权公司经理层与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及其股东就增资的具体事宜进行进一步协商,并从如下两个方案中确定一个最终方案:
方案一:本公司出资12478万元对山东凯马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持有山东凯马10.13%的股权;
方案二:本公司出资12291万元对山东凯马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持山东凯马10%的股权。
表决票:12票,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授权公司经理层与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及其新公司管理团队共同协商出资成立关于车辆制造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在对山东凯马增资正式协议签订之后,授权公司经理层与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及其新公司管理团队共同协商成立关于车辆制造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事宜。待投资方案确定之后按相关程序进行审议。
表决票:12票,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