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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德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德市财建[2010]62号),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年]873号)以及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0年和清算2009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川财建[2010]197号)的有关规定,德阳市财政局将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540.00万元下达给本公司,用于本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德阳市电化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12月29日,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裁定德阳市电化有限责任公司终结破产清算程序,详见2010年1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淘汰2×1.2万千瓦发电机组的职工安置等淘汰落后产能的相关支出。该项奖励资金已于近日到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上述财政奖励资金将计入本公司2010年损益。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