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相关议案已于2010年10月11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