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0-031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9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0年10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
一、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见巨潮网络,摘要详见公司2010-033号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0年三季度报告中上年同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事项说明的议案》。
2009年9月,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28,062.42万元吸收合并了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金属制品分厂,上述公司系本公司的母公司——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分公司,由于合并前后合并双方均受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故本合并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日分别确定为2009年10月31日和2009年9月30日。本公司与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金属制品分厂的吸收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及负债,均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有关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即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合并财务表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追溯调整如下:
| 2010年7-9月 | 2009年7-9月 | 2010年(7-9)月与2009年(7-9)月调整后金额相比增减%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营业总收入(元) | 474,297,664.59 | 307,882,680.70 | 318,513,203.34 | 48.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0,758,785.55 | 17,584,162.19 | 10,971,974.94 | 89.2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82 | 0.0493 | 0.0308 | 88.9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82 | 0.0493 | 0.0308 | 88.9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74% | 1.41% | 0.83% | 0.9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73% | 1.40% | 1.30% | 0.43% |
| 2010年1-9月 | 2009年1-9月 | 2010年(1-9)月与2009年(1-9)月调整后金额相比增减%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营业总收入(元) | 1,177,920,014.26 | 774,130,497.32 | 804,515,122.10 | 46.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0,769,982.72 | 34,333,871.77 | 34,902,370.72 | 16.8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9,515,490.51 | 14,942,044.69 | 5,472,382.04 | 439.35%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828 | 0.0419 | 0.0154 | 439.3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44 | 0.0963 | 0.0979 | 16.8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44 | 0.0963 | 0.0979 | 16.8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39% | 2.75% | 2.60% | 0.7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28% | 2.38% | 2.22% | 1.06% |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10月25日《证券时报》公司2010—034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详见2010年10月25日《证券时报》公司2010—035号公告。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0月25日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0-032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于2010年10月22日在石嘴山市宝山宾馆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讨论审议:
一、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由于工作原因,股东监事、监事会主席丁建林、股东监事马晓明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由股东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张慧珍女士、赵文通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张慧珍女士、赵文通先生简历附后。
该议案所提监事候选人尚需经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采用累计投票制。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0年三季度报告中上年同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事项说明的议案》。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0年10月25日
个 人 简 历
张慧珍女士,汉族,1965年7月出生,1981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青铜峡铝厂财务处会计,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财务处会计,宁夏东方有色金属集团公司监事、纪检审计监察部副主任。1999年4月至2006年2月任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06年4月至2009年12月任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中色(宁夏)东方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部主任。曾多次获得公司先进生产者、先进科技工作者、先进管理干部等荣誉称号。现持有本公司股份321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赵文通先生,汉族,1969年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1991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数理统计系,同年分配至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从事计划统计工作。历任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企管部主任助理、计划企管部主任,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夏东方钽业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等职务。现任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发展部部长、项目建设指挥部计划处处长、宁夏东方南兴研磨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宁夏金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曾多次荣获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先进管理工作者,东方钽业公司先进科技工作者、优秀干部等荣誉称号。赵文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10年10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会议资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三季度报告及相关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为宁夏东方南兴研磨材料有限公司(简称“东方南兴”)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均为满足其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理。由于公司对东方南兴绝对控制,因此无担保风险,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刘景伟、刘永祥、高德柱
2010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0-034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宁夏东方南兴研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南兴”)
本次拟为东方南兴提供15,000万元的贷款担保,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截止2010年9月底,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6,900万元,其中:本公司为集团公司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是6,200万元,本公司为子公司宁夏东方南兴研磨材料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是8,75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的担保是1,950万元,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宁夏东方南兴研磨材料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2009年4月20日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南兴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为东方南兴提供不超过14,000万元的贷款担保。截止2010年9月底,该担保额度已使用。其中:①中国银行贷款7000万元(其中流动资金借款5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敞口2000万元),②工商银行石嘴山分行项目贷款5000万元。
鉴于东方南兴公司生产规模扩大,产品生产周期较长,占用流动资金较多,出现资金缺口。董事会审议同意为该公司提供15,000万元的贷款担保。
本担保事项尚需经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宁夏东方南兴研磨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石嘴山市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陈林
注册资本: 14000万元
经营性质:有限责任
经营业务范围:半导体线切割专用刃料研发、生产和销售
本公司以现金及实物出资13000万元,占宁夏东方南兴研磨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92.86%。
财务状况:截止2010年9月底,东方南兴资产总额为41,929.29万元、净资产为13,468.1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7.88%。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提供15,000万元的贷款担保情况如下:
(1)由东方南兴向金融机构申请流动资金借款7000万元,借款期限1年,担保期限自与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
(2)由东方南兴向金融机构申请卖方保理业务授信3000万元,期限1年,担保期限自与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
(3)由东方南兴向金融机构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敞口授信5000万元,期限1年,担保期限自与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东方南兴作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保证公司生产规模扩大及刃料级碳化硅等产品生产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其提供贷款担保。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与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0年9月底,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6,900万元,其中:本公司为集团公司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是6,200万元,本公司为子公司宁夏东方南兴研磨材料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是8,75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的担保是1,950万元,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0-035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有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1月26日(星期五)上午9:00时
2、股权登记日:2010年11月22日(星期一)
3、会议召开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宝山宾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6、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聘请的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3)截止2010年11月22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2、 关于更换公司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三、 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 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股东帐户卡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 登记时间:2010年11月23、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3、 登记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冶金路公司证券部
4、 联系办法:
联系人:代新年、党丽萍
电话:0952-2098563
传真:0952-2098562
邮编:753000
四、 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0月25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反对或弃权。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 | | |
2 | 关于更换公司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 | | |
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2010年 月 日
附注:
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何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