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黄迪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丹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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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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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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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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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4 对201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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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0-034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10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13人,实际参会董事1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通知中所列议题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以1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报告内容详见于2010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以1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购买广州威立大厦部分房产的议案》。
广东省政府制定并公布了珠三角“五个一体化”规划(即基础设施、产业布局、基本公共服务、城乡规划和环境保护),并提出到2020年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水利现代化,有利的形势充足的工程施工任务为本公司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为了扎实管理好在建工程,全面深入地开拓广东省内建筑市场,进一步提高公司在广东省特别是珠三角地区的市场占有率,改善办公环境,提高管理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以1.5万元/平方米的市场价格,购买位于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威立大厦2,845.9844平方米房产作为公司在广州市的办公场所,总投资为4,268.9766万元。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