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局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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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袁小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卫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玉冰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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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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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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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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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华发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珠海华发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除满足中国证监会在《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要求的条件外,只有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可以挂牌出售所持有的股份:(1) 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满36个月;(2)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当且仅当出现连续5个交易日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收盘均价达到或超过截止2005年6月18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二级市场股票的收盘均价6.41元上浮50%即9.62元后。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进行现金分红。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小波
2010年10月26日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0-036
债券代码:122028 债券简称:09华发债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10月15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局十一位董事以传真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内容详见2010年10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0 年10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重庆中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拓展重庆房地产市场的需要,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华发投资有限公司现金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50%),重庆中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50%),共计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在重庆市南岸区设立重庆中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命名,以工商登记为准),法定代表人刘克。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凭相关资质证书执业);楼盘代理销售;物业管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房地产投资;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危险化学品)。(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公司与重庆中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