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D06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我要评报 | 我要订报 | 我来提问 | 我来出题 | 我要投稿

返回首页 证券时报网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新闻检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0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2010年第三季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管大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祝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祝青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事长:管大源

  2010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10-023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21日向各位董事发出,并于2010年10月22日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人员分别是:管大源、沈志军、孔令智、程捷、李旭华、陈贵樟、陶久华(独立董事)、张生久(独立董事)、杨贵鹏(独立董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经公司2009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经2009年11月16日召开的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的决议有效期将于2010年11月16日到期,且公司预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在2010年11月16日以前无法完成,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决议有效期延期十二个月,即延至2011年11月16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因公司股东大会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具体事项的有效期将于2010年11月16日到期,且公司董事会预计无法在2010年11月16日以前完成该项授权办理的相关工作,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实施,特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具体事宜有效期十二个月,即延至2011年11月16日,其他授权内容不变。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0年11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00分在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路1号盛世国际写字间3026室,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10-024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关于召开

  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0年11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0年11月12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1月12日9:30至2010年11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0年11月5日(星期五)

  3、现场会议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路1号盛世国际写字间3026室

  4、会议召集人: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11月5日(星期五)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本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二)、提案具体内容:

  详见刊登于2010年10月26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相关内容。

  (三)、特别强调事项:无。

  三、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原件、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2010年11月8日(星期一)上午9:00-下午14:00;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登记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路盛世国际写字间3026室·证券事务部

  6、联 系 人:刘海英

  7、联系电话:0431-85180631

  联系传真:0431-81150631

  四、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0年11月12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业务操作。

  2、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输入证券代码360631;

  (3)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相关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如下表。

  如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表决,请选择总议案进行表决,申报价格为100元。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议案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5)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1月12日上午9:30至2010年11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行按当时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0月2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顺发恒业股份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以投票方式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未做出具体指示,委托代理人可自行酌情对该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公章/签名): 委托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股东(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证券帐户: 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均有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声明 © 证券时报网 网站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8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