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邰正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___邰正彪_____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____黄春燕____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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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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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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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对201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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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安徽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邰正彪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安徽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47 证券简称:泰尔重工 公告编号:2010-36
安徽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于2010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在保证各位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传真或亲自送达的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邰正彪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报告正文刊登于2010年10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报告全文详见2010年10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详见于2010年10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47 证券简称:泰尔重工 公告编号:2010-37
安徽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决定于2010年11月12日上午9: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 年11月12日上午9:00
4、会议地点:马鞍山市红旗南路18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0 年11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保荐机构代表
(4)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具体明确。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以上议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详细内容见2010年9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0 年11月10日-11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3、登记地点:马鞍山市红旗南路18 号公司董秘室。
四: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马鞍山市红旗南路18 号公司董秘室 邮编:243000
联系人:董吴霞
联系电话:(0555)2229303 传真:(0555)2229287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通知。
安徽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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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