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朱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桂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吟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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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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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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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中北 公告编号:2010-26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10月19日(星期二)以电子邮件方式及传真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2010年10月22日(星期五)上午9∶00,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8名董事全部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10年10月26日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之公司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总经理周仪先生提名,聘任丁淑琼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北友好向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中北友好向中航鑫港提供300万元反担保,并由公司为其应履行的义务向中航鑫港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公司将另行公告。
以上第2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这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丁淑琼女士个人履历,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情况,聘任程序合法,同意聘任丁淑琼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
丁淑琼,女,198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2007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曾任市城建集团企业管理部职员、副主管。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