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异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4 主管会计工作副总经理张延魁因公出差,公司总经理蒋建军、财务部总经理罗继德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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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元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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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1.1报告期资产、负债项目与较年初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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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材料采购支出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增加。
2、应收票据较年初增加的原因是本报告期收到的银行汇票尚未到解付期。
3、预付款项较年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口成品到货核销挂账。
4、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一航沈飞民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飞民机公司)国际合作项目因业务拓展借款增加。
5、存货较年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主产品集中在四季度交付。
6、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的原因是投资的固定资产尚未达到转固状态。
7、递延所得税资产较年初增加的原因是母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金额增加。
8、短期借款较年初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控股子公司沈飞民机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借款增加。
9、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的原因是本报告期缴纳相关税款。
10、长期借款较年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西飞国际航空制造(天津)有限公司取得固定资产投资借款。
11、专项应付款较年初增加的原因是控股子公司收到ARJ飞机研保条件建设资金。
3.1.2报告期公司利润表项目与上年度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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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费用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职工薪酬及大修费增加。
2、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西安飞机工业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飞铝业公司)上年同期计提减值准备。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减少的原因是本期公司无交易性金融资产。
4、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收到民机进口成品贴息等政府补助。
5、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西安西飞国际天澳航空建材有限公司处置无形资产损失。
6、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产品销量增加。
7、少数股东损益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西飞铝业公司上年同期计提减值准备。
8、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产品销量增加及控股子公司西飞铝业公司上年同期计提减值准备。
3.1.3现金流量构成情况说明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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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活动
现金流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
现金流出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生产任务增加引起的材料、成品采购支出较去年同期增加。
2.投资活动
现金流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收到投资分红现金较去年增加。
现金流出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增加。
3.筹资活动
现金流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增加,二是控股子公司收到ARJ飞机研保条件建设资金。
现金流出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实施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支付现金股利。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3.2.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3.2.4 其他
(1)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进展情况
2010年5月14日,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陕飞集团公司、中航起、中航制动、西飞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航空业务相关资产。
公司于2010年5月17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非公开发行股份申请材料,中国证监会于2010年6月9日受理了上述申请。
2010年7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公司于2010年8月2日、8月27日将反馈意见回复材料提交中国证监会。
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资产事项的相关材料正在中国证监会审核。
(详见2010年8月31日、9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2)控股子公司西飞铝业公司重大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西飞铝业公司于2009年7月11日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振兴集团有限公司及山西振兴集团有限公司在与西飞铝业公司签署的《铝锭预付款采购协议》到期后未按协议约定按期归还剩余预付款,要求其归还剩余预付款1.26亿元并承担违约利息,同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9月21日受理上述诉讼。
2010年1月,山西振兴集团提起管辖权异议诉讼,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裁定:驳回异议。山西振兴集团于2010年1月16日向国家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0年6月,国家最高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将本案移送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2010年8月4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上述诉讼。
(详见2009年9月25日、2010年7月23日、8月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2010年8月31日,我公司代理律师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山西振兴集团合同纠纷一案的证据材料。
2010年10月14日,双方在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进行了证据交换。
目前,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共答复股东电话咨询147余人次;共接待机构投资者43人次的来访和调研。接待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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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西安飞机国际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董事长: 王向阳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