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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0年10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本次会议以传真形式召开,所有董事均进行了表决。没有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经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李瑞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满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马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1.1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

  3.1.2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及利润分配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

  3.1.3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与上工申贝分别于2010年3月25日、7月16日、8月25日签署了《关于缝纫机业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框架补充协议》、《框架补充协议的修改协议》,各方经协商一致,确定了本次缝纫机业务战略合作的内容与方式:

  (1)公司以现金8,632,558欧元购买上工申贝全资子公司上工欧洲公司所持DA公司约29%股权资产;

  (2公司以现金人民币2,200万元购买上工申贝GC5550型高速平缝机机壳底板加工线;

  (3)公司以现金382.5万美元出资,与上工申贝或其控股子公司、DA公司共同设立杜克普爱华制造(吴江)有限公司。

  上述事项经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合同履行情况: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向子公司中捷欧洲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投资8,632,558欧元,由其作为平台公司受让上工欧洲公司所持DA公司股权;已向子公司中屹机械工业有限公司增加投资2,900万元(其中购买上工申贝设备款2,200万元,设备搬迁、维护、配套设备采购费约700万元),由其作为购买、使用GC5550型高速平缝机机壳底板加工线主体。

  合同履行正常。

  3.2.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3.2.4.1关联交易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玉环县艾捷尔精密仪器有限公司采购零配件,所涉交易金额7,405,403.40元,占公司当期采购总额1.29%。

  (2)报告期内,子公司中辉期货公司向关联方中捷厨卫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捷环洲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取期货经纪手续费107,690.03元、101,860.53元。

  (3)期末,关联方应收应付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应付保证金为:报告期内,中捷厨卫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捷环洲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中辉期货营业部开户交易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4)关联方担保事项

  1、中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短期借款8,330万元、应付票据2,835.8万元提供担保。

  2、蔡开坚为公司短期借款15,000万元、应付票据4,005.8万元提供担保。

  3、蔡冰为公司短期借款2,000万元提供担保。

  4、许玉妹为公司短期借款2,000万元提供担保。

  5、中捷厨卫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应付票据740万元提供担保。

  6、浙江中捷环洲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短期借款2000万元提供担保。

  3.2.4.2中小股民诉讼事项

  截止2010年8月27日,以本公司、控股股东中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蔡开坚为被告的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以下简称“中小股民诉讼”),经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和解意向:由中捷股份、中捷控股于2010年9月15日前向原告以现金形式支付赔偿金额;原告放弃对蔡开坚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由中捷股份、中捷控股承担。

  中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全额承担上述赔偿金额及相关诉讼费用,因此上述中小股民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无影响。

  3.2.4.3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事项

  2010年9月27日,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暨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的议案》:同意停止《年产8200台特种工业缝纫机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实施,同时变更该项目募集资金约13,000万元新投资公司与上工申贝战略合作计划项目,详情参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络的相关公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3.4 对201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 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财务报告经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李瑞元

  2010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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