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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0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0-027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突尼斯化工集团(GCT)签订日产1800吨硫磺制酸及低位热能回收项目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合同主要内容

  2010年10月21日,在突尼斯工业部部长和中国驻突尼斯大使的见证下,本公司与突尼斯化工集团(GCT)在突尼斯市正式签署日产1800吨硫磺制酸及低位热能回收项目的总承包合同,合同自突尼斯化工集团支付项目预付款正式生效。合同约定,本公司承担该硫磺制酸及低位热能回收项目的设计、安装、施工和服务等工作。本合同价格为1467.1701万欧元+6899.7476万美元+2980.7318万突尼斯第纳尔(按当日汇率折合人民币约73981万元),工程建设地在突尼斯,合同工期(即自合同生效之日至装置临时接收)为26个月。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突尼斯化工集团创建于1947年,系突尼斯国内最大的国有公司,为突尼斯磷矿最大的加工、出口企业,是传统上突尼斯最大的出口创汇企业,在突尼斯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2、本公司与突尼斯化工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上一会计年度本公司与突尼斯化工集团未发生类似业务。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突尼斯化工集团签订上述总承包合同系日常性经营行为,对本公司主营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该总承包合同价格为1467.1701万欧元+6899.7476万美元+2980.7318万突尼斯第纳尔(按当日汇率折合人民币约73981万元),约占本公司上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41.8%。该合同的签署和顺利履行将进一步拓展本公司在海外市场的经营规模,奠定本公司开拓突尼斯以及北非地区化学工程承包市场的坚实基础,并将对本公司以后会计年度的海外市场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突尼斯政治局势稳定,经济持续发展,被誉为"非州最安全和稳定的国家",并与中国长期保持着良好的外交关系,该合同的履行不存在政治上的风险。突尼斯化工集团和本公司均不存在合同履约能力的风险。由于突尼斯对中国劳务准入的限制以及项目部分土建施工及安装工程需在突尼斯当地进行分包,从而有可能增加该项目的管理难度。由于该项目收费以外汇结算,亦可能存在着一定的汇率风险。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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