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公司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本次审议季度报告的董事会。
1.4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公司负责人金红阳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安门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卫芳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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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基本每股收益》的规定,公司2010年7-9月、1-9月基本每股收益按总股本232,266,667(190,000,000+63,400,000*6/9)股计算,2009年1-9月公司每股收益按总股本190,000,000 股计算。
2、公司2010年9月30日每股净资产按总股本253,400,000股计算,2009 年12 月31 日每股净资产按总股本190,000,000股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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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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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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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3.2.4 其他
√ 适用 □不适用
■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3.4 对201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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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0-030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10年10月23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10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书上表决签字,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10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续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继续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本次授信额度为8,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自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在该授信期内公司可分次循环使用上述额度。该项授信由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没有附加条件。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