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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4   2010年10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董事刘炯天先生、吴跃武先生、李馥友先生、金晨钟先生、姜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分别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刘炯天先生书面委托独立董事董化礼先生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吴跃武先生书面委托独立董事贾成炳先生出席并表决,董事李馥友先生书面委托董事义宝厚先生出席并表决,董事金晨钟先生书面委托董事义宝厚先生出席并表决,董事姜华先生书面委托董事许大雄先生出席并表决)。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李馥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许之前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任艳杰

公司负责人李馥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之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艳杰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9,376,373,208.018,338,570,727.7212.4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5,724,111,329.464,748,197,874.8620.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元/股)

7.926.5720.55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059,378,948.2817.8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股)

1.4718.55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10,607,130.941,032,773,757.5065.6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51.4366.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0.151.4165.8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51.4366.2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9519.75增加4.9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1.9519.48增加4.83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金额

(1-9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9,965,864.2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000,000.0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5,754,063.6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472,091.06
所得税影响额-1,024,905.0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3,916,412.38
合计14,250,701.49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81,532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451,191,333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9,578,957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5,572,707人民币普通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4,162,3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2,327,914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268,022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盛世中国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1,999,948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830,163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沪深300增强证券投资基金1,686,598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1,510,739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资产负债表变动较大项目原因分析

资产负债项目期末金额(元)年初金额(元)增减金额(元)增减幅(%)
应收票据809,263,462.46427,222,228.58382,041,233.8889.42%
预付款项168,035,090.7692,061,778.1075,973,312.6682.52%
其他应收款91,450,688.2155,692,404.5635,758,283.6564.21%
存货494,543,257.57338,069,060.20156,474,197.3746.28%
在建工程1,528,666,680.671,116,296,237.91412,370,442.7636.94%
无形资产336,410,247.33208,385,507.69128,024,739.6461.44%
短期借款 90,000,000.00-90,000,000.00-100.00%
应付职工薪酬626,463,617.79293,953,166.70332,510,451.09113.12%
应交税费272,573,118.17134,444,284.34138,128,833.83102.74%
未分配利润3,655,033,790.352,730,667,732.85924,366,057.5033.85%

应收票据:期末较年初增加,主要原因是应对外部市场环境变化,本期采取了相对较为灵活的回款政策,应收票据占比有所增长;

预付账款:期末较年初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预付的大型设备及电解铝采购款增加较多所致;

其他应收款:期末较年初增加,主要原因是所属江苏大屯铝业有限公司本期缴存的铝锭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增加所致;

存货:期末较年初增加,主要是库存商品煤的增加;

在建工程:期末较年初增加,主要是铝板带项目及孔庄改扩建等项目按工程建设进度增加的工程投资支出;

无形资产:期末较年初增加,主要是所属新疆鸿新煤业有限公司收购苇子沟探矿权增加影响所致(依据新疆鸿新煤业公司与新疆鸿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苇子沟煤矿探矿权转让协议》及《新疆呼图壁县苇子沟煤矿勘探报告》,初步确认苇子沟煤矿探矿权收购价款2.46亿元,新疆鸿新煤业公司已暂按该预计金额进行了账务处理,最终价值确认将以批复的评审结果为准);

短期借款:期末较年初减少,为所属江苏四方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偿还短期借款;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年初增加,主要是期末应由本期负担暂未支付的绩效工资及附加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期末较年初增加,主要是本期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增加所致;

未分配利润:期末较年初增加,为本期经营积累所致;

3.1.2利润表变动较大项目原因分析

利润项目本期金额(元)上年同期金额(元)同比增减金额(元)增减幅(%)
管理费用519,417,169.29315,505,149.88203,912,019.4164.63%
财务费用23,292,758.8640,723,833.66-17,431,074.80-42.80%
资产减值损失24,548,152.89-83,888,116.45108,436,269.34-129.26%
所得税费用397,660,282.55218,192,700.73179,467,581.8282.25%

管理费用:本期同比增加,主要是本期负担的绩效工资及附加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本期同比减少,主要是本期归还银行贷款影响利息支出的减少以及承兑汇票贴现利息的减少;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同比增加,主要是去年同期所属江苏大屯铝业有限公司转回存货跌价准备影响,本期资产减值损失主要是根据江苏省《关于下达全省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苏淘[2010]1号),公司已于2010年9月关停所属发电厂3#机组,按照会计准则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560万元;

所得税费用:本期同比增加,主要是本期利润增加影响所致。

3.1.3现金流量表变动较大项目原因分析

现金流量项目本期金额(元)上年同期金额(元)增减金额(元)增减幅(%)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44,980,430.99-427,939,880.41-317,040,550.5874.0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同比减少,主要是本期支付固定资产投资和无形资产投资增加影响所致。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经2010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09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09底总股本72,271.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108,407,700.00元。

公司于2010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刊登了公司分红派息实施公告。至报告期末,以上股利分配已实施完毕。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馥友

201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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