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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4   2010年10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10-049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周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义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俞建刚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0.9.302009.12.31增减幅度(%)
总资产(元)1,096,135,781.501,164,976,439.38-5.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1,032,018,009.52995,656,627.593.65%
股本(股)135,000,000.00135,00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7.647.383.52%
 2010年7-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2010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189,282,544.8957.64%564,521,859.7477.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0,769,098.86-6.79%76,861,381.9318.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31,726,916.82-718.7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98-512.5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5-31.82%0.57-12.3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5-31.82%0.57-12.3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3%-79.88%7.53%-76.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94%78.18%6.82%-78.1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附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84,452.7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8,541,870.001)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扶持资金576.6 万;2)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企业)195 万;3)上海市科技小巨人拨款60 万;4)虹口区科技发展专项资金15 万;5)专利资助费7.587 万。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450.00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237,817.05 
所得税影响额-1,274,952.64 
合计7,224,731.62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0,253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中国建设银行-华商动态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499,856人民币普通股
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1,465,817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8L-FH002深585,991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44,355人民币普通股
光大证券-光大-光大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510,463人民币普通股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06,540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05,65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400,000人民币普通股
陈玲343,373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了4898.44万元,增长151%,主要原因系本期部分三个月及以上的定期存款在本期内收回或到期日短于三个月所致。

2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了8096.47万元,下降633.23%,主要原因系本期偿还贷款及实施权益分派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2010年8月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建设“液晶高分子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新建项目”的议案》,决定在今年内分两次用超额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普利特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共增资4800万元,并由其具体实施建设“液晶高分子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新建项目”。该项目位于上海精细化工产业园区内,总体投资规模25384万元,最终将形成年产1.3万吨液晶高分子材料(纯)的生产能力。第一次3800万元的增资已在2010年8月30日完成,目前该项目按计划建设情况正常。相关公告参见2010年8月6日和2010年9月4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发行前股东股份锁定承诺:1、本公司控股股东周文、股东郭艺群、周武、李结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2、本公司股东胡坚、黄巍、张祥福、卜海山、孙丽、张世城、何忠孝、李宏、张鹰、李明、唐翔、高波、王建平均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3、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周文、张祥福、卜海山、周武、孙丽、李结、李宏、张鹰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履行承诺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文先生及公司另两位持股5%以上的股东郭艺群、胡坚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公司发行上市前,为避免公司未来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文先生向公司出具承诺函,内容如下:“在本人作为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或主要股东、或被法律法规认定为实际控制人期间,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股份公司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不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生产任何与股份公司产品相同、相似或可以取代股份公司产品的业务活动。并承诺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人将立即通知股份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股份公司。” 公司发行上市前,公司另两位持股5%以上的股东郭艺群、胡坚向本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及利益冲突的承诺函》。履行承诺

3.4 对201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0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小于50%
2010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15.00%~~35.00%
2009年度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96,072,916.75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2010年以来我国汽车市场持续增长,公司生产能力随募投项目建设推进提高明显。预计2010年公司销售收入有较大增长,同时由于受原材料价格波动,销售成本增加。预计全年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幅在20%左右。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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