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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0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300088 证券简称:长信科技 公告编号:2010-019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陈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前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前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1,166,440,818.47458,281,428.14154.53%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1,120,624,091.30328,173,493.55241.47%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8.933.49155.87%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701,649.6244.1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442.50%
 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39,491,388.72110.90%332,499,503.8195.33%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8,327,032.34144.90%77,899,266.78107.6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182.35%0.728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182.35%0.7280.00%
净资产收益率(%)3.48%-34.28%10.75%-16.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3.24%-32.43%10.08%-18.5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99,237.1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6,622,600.0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2,000.00
所得税影响额-963,804.43
合计5,461,558.45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8,139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中国银行-嘉实服务增值行1,130,123人民币普通股
廖仁其920,442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嘉实回报灵活配741,670人民币普通股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600,049人民币普通股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二组合598,673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_495,041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_399,978人民币普通股
钱雪岗_3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银河银泰理分红证券投资基金"_299,945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新股信贷资产A10_270,000人民币普通股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本期解除限售股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香港东亚真空电镀厂有限公司31,200,00031,200,000首发承诺2013年5月26日
芜湖润丰科技有限公司27,950,00027,950,000首发承诺2013年5月26日
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15,000,00015,000,000首发承诺2011年5月26日
上海高帕光电技术有限公司4,000,0004,000,000首发承诺2011年5月26日
安徽东森投资有限公司3,770,0003,770,000首发承诺2011年5月26日
深圳市方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400,0003,400,000首发承诺2011年5月26日
深圳市湘宁电子有限公司3,020,0003,020,000首发承诺2011年5月26日
合肥科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000,0003,000,000首发承诺2011年5月26日
深圳市升朗实业有限公司2,080,0002,080,000首发承诺2011年5月26日
广州安远置业发展有限公司580,000580,000首发承诺2011年5月26日
合计94,000,00094,000,000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四、_主要财务指标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净资产收益率2010年1-9月较上年同期下降16.33%,主要是2010年上半年公司收到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本期净资产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致使净资产收益率下降。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开二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使用超摹资金投资高档STN型ITO透明导电玻璃项目的议案》、2《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电容屏项目的议案》、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4《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的议案》、5《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的议案》、6《公司重大财务经营决策管理制度(修订)的议案》、7《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召开二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半年报》;召开了二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该自查活动是根据安徽证监局皖证监函字〔2010〕94号《关于在安徽省辖区新上市公司中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的要求,积极认真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成立自查小组,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自查,对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仔细分析原因并制定了可行的整改计划。召开二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对天津美泰真空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2《关于对香港捷科贸易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等议案。通过对公司有关制度的修订和自查工作,使公司治理更加规范、公司的各项活动更加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深交所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

总体来说,本季度,在公司董事会的坚强领导下、在公司经营班子的精心运作下,通过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和募投项目建设工作都在有计划进行,并且取得了公司有史以来最好的经营业绩,公司管理层将会继续努力,加强对各项工作管理控制,进一步推进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密切关注市场动态,确保公司取得更快更好的发展,以良好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的信任。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一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李焕义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截至上市之日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从本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报告期内,上述股东遵守了以上承诺。


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75,600.00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054.8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332.7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季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季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触摸屏用ITO导电玻璃项目17,438.6017,438.6010,563.692,344.8910,563.690.00100.00%2011年03月31日0.00
工程技术研发中心3,045.783,045.781,355.86296.811,355.860.00100.00%2010年11月01日0.00
电容式触摸屏项目0.000.00413.16413.16413.160.00100.00%2012年11月30日0.00
合计20,484.3820,484.3812,332.713,054.8612,332.710.000.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募投项目尚未完工,无募投项目结余。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的使用情况2010年8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摹资金投资高档STN型ITO透明导电玻璃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电容屏项目的议案》,投资额分别为9064.09万元、33066.68万元,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此项议案已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仍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涉及金额万元。

4.6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按深交所相关指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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