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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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徐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立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立超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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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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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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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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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08年7月14日收到控股股东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发展")承诺函,为了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华业发展就其持有的华业地产股份延长限售期及限售价格等事宜特别承诺如下:一、华业发展承诺2009年12月31日之前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所持有的华业地产股份(149,989,149股)。二、在2010年12月31日之前,若华业地产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低于12元(公司因分红、配股、转增等原因导致股份或权益变化时,将按相应比例调整该价格),华业发展承诺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所持有的华业地产股份。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09年三季报披露的净利润为182,201,741.07元,其中包含营业外收入中“企业取得子公司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111,390,728.37元。根据公司2009年年度审计报告结果,上述111,390,728.37元未确认为当期损益,本期对公司上年同期数进行了调整,调减后上年同期净利润为70,489,212.74元。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及其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合理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公司再融资时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关于现金分红占累计可分配利润最低比例的要求。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红
201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