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名称:鑫富药业 公告编号:2010-042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鑫富药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0年10月16日以书面、邮件和ERP办公系统方式发出通知,于2010年10月27日下午2点在公司总部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过鑫富董事长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6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5名,林关羽董事因公出差在外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殷杭华董事代为参加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保荐机构代表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登载于2010年10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登载于2010年10月29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0-043)。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使用时间从2010年10月28日起到2011年4月27日止。该事项具体情况请详见登载于2010年10月2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044)。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庆鑫富化工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寿支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融资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重庆鑫富化工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寿支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融资(包括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短期贸易融资等)业务,授信期限为12个月。在该授信期内,重庆子公司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进行综合融资。该项授信融资由重庆子公司以其所有土地、房屋产权作抵押。
四、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杭州临安鑫富进出口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进出口业务需要,公司拟以独资形式在临安设立“杭州临安鑫富进出口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林关羽,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临安市锦城街道琴山50号,经营范围为“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名称:鑫富药业 公告编号:2010-044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鑫富药业”)于2010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使用时间从2010年10月28日起到2011年4月27日止。
一、公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911号文核准,公司于2009年10月12日完成了公开增发人民币A股2,932万股的发行和上市工作,该次公开增发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125.3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101.52万元。
截至2010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余额为11,745.42万元。
二、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还款情况
公司于2010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使用时间从2010年4月28日起到2010年10月27日止。2010年10月26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归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具体安排,公司在“年产2万吨全生物降解新材料(PBS)项目”建成前,尚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充分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使用时间从2010年10月28日起到2011年4月27日止。
公司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公司保证本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到期后,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监事会的明确意见
公司监事会通过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了解和核查,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蔡晓玉女士、李伯耿先生通过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了解和核查,对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鑫富药业本次继续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出具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鑫富药业本次继续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保荐机构同意鑫富药业本次继续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公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继续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名称:鑫富药业 公告编号:2010-045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0年10月16日以书面、ERP办公系统方式发出通知,于2010年10月27日下午16:00点在公司总部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青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亲自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通过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了解和核查,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使用时间从2010年10月28日起到2011年4月27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