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0-61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10月25日以电话和传真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0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在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199号正联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0年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重庆东原宝境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无锡同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及四川省宜宾晶鹏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新公司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重庆东原宝境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无锡同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及四川省宜宾晶鹏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新公司——宜宾市华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最终名称由工商管理机构核定为准),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0-62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内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原地产”)之控股子公司重庆东原宝境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原宝境”)拟与无锡同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诚投资”)及四川省宜宾晶鹏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鹏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新公司,进行房地产开发。
*影响:东原宝境与同诚投资及晶鹏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新公司拟进行房地产开发,此次投资目的在于寻求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的资本收益水平。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原宝境拟与同诚投资及晶鹏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新公司——宜宾市华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最终名称由工商管理机构核定为准),用于房地产开发及经营。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东原宝境现金出资2,600万元,占注册资本52%;同诚投资现金出资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30%;晶鹏公司现金出资9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8%。
201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共同出资设立新公司议案,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行为不属于关联交易。该投资金额在董事会审核权限范围内,不需要上报股东大会审批。
二、出资方介绍
1、重庆东原宝境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东原宝境成立于2007年10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地址:南岸区南坪街道南城大道199号正联大厦21楼,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通讯器材(不含卫星地面接受和发射设备)。公司股东为东原地产持有70%的股权;江苏宝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持有其30%的股权。
截至201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公司总资产102,615.13万元,所有者权益3,683.24万元,净利润-27.62万元。
2、无锡同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同诚投资成立于2005年12月29日,公司住所:无锡国家动画产业基地C区101室;法定代表人:包丽君;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营业期限:2005年12月29日至2025年12月27日;公司一般经营项目:从事非融资性担保业务;自有资产的投资及管理;受托资产管理及经济信息咨询。
截至201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8,009.97万元,所有者权益1,889.29万元,营业收入4,156.78万元,净利润-518.18万元。
3、四川省宜宾晶鹏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晶鹏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12日,公司注册地址:宜宾县二二四;法定代表人:方雪锋;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公司营业期限永久续存;公司经营范围:日用玻璃制品,玻璃器制造销售;废玻璃收购;经营玻璃制品进出口业务(涉及行政许可或审批的经许可或审批后经营),普通货运。
截至201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85,524.63万元,所有者权益21,359.01万元,营业收入2,476.17万元,净利润1,054.01万元。
三、新公司基本情况
东原宝境拟与同诚投资及晶鹏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新公司——宜宾市华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最终名称由工商管理机构核定为准);公司注册地:宜宾县翠柏大道二二四;法定代表人魏锂;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各方均以现金出资,其中东原宝境出资2,600万元,占注册资本52%;同诚投资出资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30%;晶鹏公司出资9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8%。公司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旧城改造及投资(不含金融投资),物业管理。
四、设立相关手续
在董事会决议通过后30日内,东原宝境将以现金形式汇入指定账户,并办理相关工商机构设立登记手续及房地产开发相关资质证书。
五、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影响
该次共同出资设立新公司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求,寻求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的资本收益水平,提升资产运行质量。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董事会决议;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