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0-41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光电")收到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厦门市经济发展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厦发改高技[2010]63号)。
根据上述通知,公司控股子公司信达光电厦门LED封装及显示屏扩建项目(一期)将获得60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该项补助资金,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将上述中央预算内投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结转,预计该项中央预算内投资不会对公司2010年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在收到上述款项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0-40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0年第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2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调整第七届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周昆山先生、张洁民先生、独立董事卢永华先生担任委员,周昆山先生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卢永华先生、陈芃女士、董事欧阳哲先生担任委员,卢永华先生任主任委员。
(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0-39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10月28日
2.召开地点:厦门信息大厦公司七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周昆山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720924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30.01%;
二、提案审议情况
1、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
2、表决情况:
(1)《关于发行规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720924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720924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项议案为特殊决议事项,需由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欧阳哲(同意720924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厦门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邓乃文、邓再强律师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贵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厦门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