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出售工作进展
2010年8月13日,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铜业")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所持兰坪云矿银业有限公司股权的提示性公告》,经兰坪云矿银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坪云矿")股东间协商同意后,以兰坪云矿2009年12月31日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经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云南铜业拟出售持有的兰坪云矿51%的股权,挂牌交易价格为1.66 亿元。至2010年9月6日期满,该挂牌交易尚未正式成交。
2010年9月2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出售所持兰坪云矿银业有限公司股权交易进展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再次以1.66亿元的转让价格在重庆产权交易所和云南产权交易所进行联合挂牌交易,转让持有的兰坪云矿51%股权,本次挂牌交易条件与上次相比均未发生任何变化。
截至挂牌期满日,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根据《产权转让登记表》和《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的规定: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可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3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 1 个周期。本公司决定延长 1 个周期。
二、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完成及完成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予以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关注本公司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