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0-048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7日在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80号东湖山庄召开。会议通知于10月15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董事肖宏江先生因事未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张国勇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在董事长张玉新先生主持下,审议并经举手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汉新公司为汉电集团提供银行融资担保的议案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新公司”)为湖北汉电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电集团”)提供总额不超过14000万元的银行借款担保,截止2010年8月底,汉新公司为汉电集团提供了共计10000万元的银行借款担保。2010年9月,由汉新公司提供担保的、汉电集团在交行东西湖支行的10000万元借款到期,汉电集团拟续贷资金。鉴于汉电集团为公司所属企业银行融资提供了总额14200万元的担保,根据双方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及银行贷款要求,同意汉新公司继续为其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拟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限为主合同届满之日起两年。提供本次担保后,汉新公司为汉电集团担保的总额仍为10000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进行人民币利率掉期产品平仓交易的议案
经2007年6月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同意,为降低公司负债成本,增加公司效益,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开展了一项人民币利率掉期业务,有关详细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09年10月3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农业银行开展的人民币利率掉期情况的公告》。目前,该掉期产品已取得利差收入人民币6817万元,扣除计提的减值准备人民币1629万元,计入损益的收入为人民币5188万元。根据公司对该项人民币利率掉期产品确定的风险管理策略,会议决定授权管理层在该项产品平仓价格底价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条件下,行使平仓决策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定于2010年11月16日(星期二)下午2:45在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80号东湖山庄召开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于会前审阅了会议拟定的各项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现就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同意《关于控股子公司汉新公司为汉电集团提供银行融资担保的议案》
根据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认真审议了上述担保事项,我们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新公司)为湖北汉电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电集团)一笔金额为10000万元的续贷银行借款继续提供借款担保,有利于解决汉电集团融资困难的现状,符合该公司的发展需求。鉴于汉电集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一笔金额为14200万元、期限为2006年12月25日至2013年12月25日的银行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担保总额高于此次汉新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公司可能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较小,同意汉新公司为汉电集团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融资担保。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同意《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进行人民币利率掉期产品平仓交易的议案》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公司于2007 年6月与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市江南支行开展了人民币利率掉期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8号——衍生品投资》的相关规定,我们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之间的人民币利率掉期交易严格按照监管制度开展,交易合同执行情况良好,收益稳定。公司为此项业务的开展在组织架构、人员配备、制度规范和日常监管方面准备充分。公司此次授权管理层在条件具备时及时进行平仓交易,有利于公司锁定已取得的掉期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管理层在执行平仓交易前,应继续保持与农业银行的沟通和交易风险的监控,如遇交易风险加大而可能出现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情形时,应及时采取适当措施控制风险,确保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
三、关于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期初数调整的专项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8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规定,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期初数调整相关事项,我们认为:公司对2010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期初数的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关于2010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期初数调整事项性质和原因的说明、期初数调整情况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调整后的财务指标客观、真实和正确地反映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财务实际情况。
独立董事:梅亚东、许家林、乐瑞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0-049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编号:2010-050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7日在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80号东湖山庄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15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在监事会主席刘兴华先生的主持下,审议并经举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会议认为,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汉新公司为汉电集团提供银行融资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为湖北汉电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银行借款担保,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限为主合同届满之日起两年。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进行人民币利率掉期产品平仓交易的议案
会议根据公司对该项人民币利率掉期产品确定的风险管理策略,同意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该项产品平仓价格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条件下,行使平仓决策权。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0-051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为湖北汉电电力集团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湖北汉电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额度:10,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0年9月24日和9月27日,湖北汉电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电集团)两笔金额各5,000万元、共计10,000万元的银行借款到期,上述两笔银行借款均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新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根据汉电集团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的需要,需续贷上述两笔银行借款。根据银行的贷款要求,且考虑到汉电集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川一发)一笔金额为14,200万元、期限为2006年12月25日至2013年12月25日的银行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拟同意由汉新公司继续为汉电集团上述续贷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汉新公司为汉电集团上述10,000万元的银行借款担保履行后,累计为汉电集团提供的银行借款担保总额仍为10,000万元。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7日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汉新公司为汉电集团提供银行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汉新公司为汉电集团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主合同届满之日起两年,其审批程序符合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产权关系图
■
2、基本情况
汉电集团成立于1998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00万元。该公司注册地址:湖北省汉川市新河镇;法定代表人:程皓;主要经营范围:电力开发、电力工程设计、燃料、煤碳购销、铁路营运、铁路工程维护等。
截止2009年12月31日(经审计)汉电集团资产总额35,123.77万元,负债总额26,720.2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16,9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6,720.28万元),净资产8,403.5万元,营业收入12,024.19万元,利润总额9.61万元,净利润6.39万元,资产负债率76.07%。
截止2010年9月底(未经审计),汉电集团的资产总额33,062.11万元,负债总额25,244.64万元,净资产7,817.47万元,利润总额-586万元,净利润-586万元,资产负债率76.36 %。
三、董事会意见
汉电集团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汉新公司30%的股权,截至目前汉电集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一笔金额为14,200万元,期限为2006年12月25日至2013年12月25日的银行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汉电集团的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的需求,为解决银行短期融资需要,公司拟同意汉新公司为汉电集团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主合同届满之日起两年的银行借款担保。
公司董事会认为,汉电集团向银行借款用于解决短期融资需求,符合该公司发展需要,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高、担保期限长,公司本次为其提供的担保发生担保风险的可能性较小,汉电集团具备到期偿还本次汉新公司为其担保的银行借款的能力。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的余额为103,3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0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148,102.96万元)的69.76%;其中,公司累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1,97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2.10%;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7,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6%;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3,8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9%。上述担保都在正常履行之中,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发生。
如本次汉新公司为汉电集团的银行借款担保履行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将达到1133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6.51%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汉电集团营业执照复印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0-052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全年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类型:√亏损 □扭亏 □同向大幅上升 □同向大幅下降
2.业绩预告情况表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10年全年业绩出现亏损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年内湖北省水电来水形势较好,挤压了公司主力火电机组的发电利用小时,公司发电量未能达到理想水平;另一方面,由于2010年煤价大幅上涨使公司的发电成本大幅增加,发电利润率水平严重下降,预计四季度公司仍将亏损,全年净利润约-30,000万元至-25,000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由于电力市场需求及煤炭市场处于变化之中,因此,2010年全年业绩预测的净利润亏损数额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实际情况有较大变化本公司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