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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0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编号:2010-046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方式送达全体董事。2010年10月27日,会议如期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魏连速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规范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关于规范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保荐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针对此项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自查报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保荐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针对此项议案发表了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补充流动资金需要,公司拟同意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田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公司资金周转,授信期限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和保荐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已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编号:2010-048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778号文核准,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宇顺电子”)于2009年8月2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85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5.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9,378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669.3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6,708.65万元。截止2009年8月28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深鹏所验字[2009]9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止2010年10月27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8,911.18万元,剩余可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为17,797.47万元。

  2010年4月1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该决议,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该项决议于2010年5月5日经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按相关规定,公司需于2010年11月5日将该笔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0年10月27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2月修订)的规定,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也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该款项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通过此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减少同等数额的银行借款,按现行同期银行借款利率(6个月以内为5.56%)计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222.4万元。

  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需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公司保证到期后足额归还,不存在影响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有利于发挥公司资金成本效率,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继续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公司保荐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宇顺电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需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

  宇顺电子本次拟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作为宇顺电子的保荐机构,在宇顺电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完相关程序,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平安证券同意宇顺电子本次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以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编号:2010-049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方式送达全体监事。2010年10月27日,会议如期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林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自查报告》。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编号:2010-050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0年11月15日(星期一)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11月14日-2010年11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1月14日下午15:00至2010年11月15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11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M-6栋二层一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登记时间:2010年11月10日—2010年11月11日,9∶00 至12∶00,14∶00 至17∶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M-6栋二层一区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1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289;投票简称:宇顺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1月14日15:00至2010年11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

  1、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陈星、肖桂花

  联系部门: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6028268-8048、8043

  传真号码:0755-86028498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M-6栋二层一区

  邮编: 518057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附件: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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