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李大有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养团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华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2010.9.30 | 2009.12.31 | 增减幅度(%) |
总资产(元) | 728,368,883.28 | 735,193,787.47 | -0.9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391,130,504.04 | 409,592,744.85 | -4.51% |
股本(股) | 199,527,960.00 | 199,527,96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9603 | 2.0528 | -4.51% |
| 2010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0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总收入(元) | 148,891,737.74 | 7.82% | 418,350,038.06 | 3.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100,769.33 | 36.73% | 11,466,953.18 | -8.8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82,995,271.34 | 38.95%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4160 | 38.9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56 | 36.73% | 0.0575 | -8.8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56 | 36.73% | 0.0575 | -8.8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0% | 0.47% | 4.31% | -0.4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0% | 0.47% | 4.31% | -0.42%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75,585.92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75,772.76 | |
所得税影响额 | -50,046.71 | |
合计 | 150,140.13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5,617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西安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2,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西安米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6,847,575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416,045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 5,341,551 | 人民币普通股 |
西安皇城医院 | 3,391,275 | 人民币普通股 |
闫文胜 | 1,793,14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1,754,050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秀英 | 663,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彭有才 | 627,088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萍 | 549,855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2010年7-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36.73%,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2010年1-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8.95%,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西安饭庄和平路店拆迁安置款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 | 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所持有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 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上述承诺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无 | 无 | 无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10年07月14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建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的基本情况 |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 李大有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