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28日上午8时在武汉葛洲坝大酒店以现场方式召开了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股份1,678,753,8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14%,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杨继学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78,753,8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汪中斌、吴东彬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2、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