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公司本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本次审议三季报的董事会以通讯方式表决,全体董事均参加表决。
1.5公司董事长李士林先生、总经理孙璐先生及财务总监吴毅群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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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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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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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0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参股公司股权参与认购“武汉塑料”向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本次投资完成后,我公司成为武汉塑料的第二大股东,持股数量约为4,745.19万股,占股份比例约12.4%。最终交易价格以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评估值为依据确定。(相关公告刊登于2010年4月22日、4月29日及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根据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结果,并经2010年9月 “武汉塑料”七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我公司仍为武汉塑料的第二大股东,持股数量调整为4,962.43万股,占股份比例12.76%。目前相关事项仍在进行中。(具体内容可查阅“武汉塑料”相关公告。)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是否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2 持股30%以上股东在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3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4 报告期重大合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5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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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