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10月23日以传真、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0年10月29日在公司行政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本次会议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饶陆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公司在如下商业银行开立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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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上述商业银行及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公告。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将严格遵循有关制度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修订后的《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全文刊登于2010年10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最近一期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