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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0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0-046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2日书面通知各位董事,2010年10月29日上午9:30在本公司29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董事陈匡国因公出差,书面委托董事邱仁初代为出席,并就所有议案投赞成票。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局主席陈政立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新疆矿业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惠州地产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财务负责人管理办法》,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自查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防止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0-047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9日上午在本公司29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长贺国奇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对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审核意见,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局已经编制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董事局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了对公司《关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自查报告》的审核意见,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阅公司董事局提交的公司《关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自查报告》后,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组织相关部门对2010年以来防止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长效机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自查结果客观真实,没有虚假陈述;在自查过程中,公司制定了《防止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了防止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监事会一致通过对自查报告的审核。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0-049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0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担保事项:

  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宝安新能源矿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壹仟万元,期限为一年。本公司同意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人民币柒仟万元,期限为两年。本公司同意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以上担保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新疆宝安新能源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矿业”)

  注册地址:库尔勒市上户乡第三地质大队上户镇哈拉苏北侧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人代表:马小虎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开采红柱石。一般经营项目:批发零售非金属矿及制品。

  新疆矿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本公司持有新疆矿业100%的股权。

  2、被担保人:惠州市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公司”)

  注册地址:惠州市鹅岭南路古塘坳四号车间

  注册资本:1亿元

  法人代表:范鸿

  经营范围:普通住宅的房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凭资质证书经营);销售建筑及装饰材料。

  惠州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本公司持有惠州公司10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为确保新疆矿业向建行巴州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壹仟万元人民币的贷款合同的履行,本公司愿意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一年。

  2、为确保惠州公司向建行惠州分行申请的项目开发贷款柒仟万元人民币的贷款合同的履行,本公司愿意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两年。

  四、董事局意见

  本公司董事局认为,由于上述融资所获资金是用于新疆矿业的生产经营周转和惠州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属于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为上述两家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0年6月30日,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6,100万元,占200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7.95%,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36,100万元,逾期担保总额为零。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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