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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0年10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本报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王东明先生、公司主管财务工作负责人葛小波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注:上表涉及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的数据均按照变更后的股本9,945,701,400元计算。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数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两个证券帐户的合计持股数,该两个帐户分别持有539,214,930股和9,737,226股公司股票。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2、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所持中信建投证券53%的股权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转让(拆分为45%和8%两部分,摘牌情况详见2010年7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目前股权转让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仍将持有中信建投证券7%的股权。

  2、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等地设立5家分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154号),获准在北京、上海、广东、湖北、江苏设立分公司。目前,北京分公司、武汉分公司已领取了营业执照,相关筹建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3、2009年7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办公用楼的议案》,同意公司购买北京市瑞城中心写字楼项目,作为中信证券系统内北京地区相关机构的办公所在地,涉及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以自有资金分期支付。截至2010年9月30日,公司已支付购房款11.38亿元。

  4、2010年7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金石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详见2010年7月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同意对金石投资有限公司增资22亿元,在公司净资本指标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分步对金石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根据董事会决议,报告期内公司首期对金石投资有限公司增资10亿元,相关增资手续已办理完毕。

  5、2010年8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详见2010年8月1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根据该议案,公司对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增资4亿美元,同时,在增资完成前,公司可根据增资的进度以及中信证券国际的业务发展需求,以商业原则向中信证券国际提供不超过2.35亿美元的担保或相应的安排。

  目前相关增资手续正在办理中,且未实施前述担保。

  6、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中信证券贵宾1号主题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146号),公司正式设立中信证券贵宾1号主题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并自2010年9月16日至2010年9月17日进行了推广和募集活动,该计划已于2010年9月28日正式设立。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已陆续推出7支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中,存续产品6支。截至2010年9月30日,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份额情况如下:

  ■

  7、根据深圳证监局《关于核准葛小波证券公司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深证局发[2010]305号)、《关于核准徐刚证券公司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深证局发[2010]306号),自2010年9月30日起,葛小波先生、徐刚先生正式出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中,葛小波先生主管公司财务工作,徐刚先生主管公司研究业务、股票销售交易业务。

  8、截至2010年9月30日,公司及控股证券、期货子公司的营业网点(境内)情况如下:

  ■

  注1:公司第二批设立5家证券营业部申请已获批(详见2010年10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注2: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在香港地区拥有7家分行。

  注3:报告期内,中证期货有限公司大连营业部由“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8号会展中心东区372室”迁至“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A座-大连期货大厦2508室”。

  9、2010年10月26日,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新增一项关联交易事项,交易对方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交易主要内容:为方便业务的开展,同意公司租用中国人寿广场的部分单元作为公司在北京金融大街的办公场所,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10年(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其中,2013年底前的年租金不超过人民币450万元(含电费、取暖费等其它费用);自第四年起(2014年),年租金按照届时中国人寿广场统一对外的出租价格确定。此事项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10、年内重大诉讼情况

  (1)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诉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案

  2010年4月8日,本案在珠海香洲区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庭审中,原告当庭变更诉讼请求,将诉讼标的额从1,309万元降至576万元。2010年7月16日,法院召集双方和解,但未能达成和解协议。目前,法院尚未对本案做出判决。

  (2)重庆华能石粉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纠纷再审案

  2010年8月27日,公司收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传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公司与重庆华能石粉公司的证券纠纷案予以再审。2010年9月15日,本案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重庆华能石粉公司在庭审中提出索赔1,430万元。目前,法院尚未对本案做出判决。

  (3)上海众颖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一般委托合同纠纷再审案

  2010年5月,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对公司及上海沪闵路证券营业部、海南燕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众颖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之间的一般委托合同纠纷予以再审的民事裁定书(未涉及金额)后,在《人民法院报》查询到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6月11日对海南燕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送达公告,根据该公告,民事裁定书已于2010年8月送达海南燕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其它法律文书。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时,原发起人股东做出了承诺(详见2005年8月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报告期内,原发起人股东均履行了承诺。

  此外,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并无其它承诺事项。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0年4月26日,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经《财政部关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有关问题的批复》(财金函[2010]45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794号)核准,公司于2010年6月实施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即,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5股,其中,新增可流通股份已于2010年6月25日上市流通,现金红利已于2010年6月29日发放。资本公积转增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9,945,701,400股。目前,公司已办理完毕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备案手续。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东明

  二零一零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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