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浙富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0 年10 月29日以书面传阅和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 12人,实际参加董事12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毅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三季报详细内容刊登在2010年10月30日的《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以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
1、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标的股份已经授予完成,并于2010 年10月15日上市,公司注册资本、股本发生了变动。
2、公司2010 年9 月16 日召开的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就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宜向董事会授权,其中授权事项第2 条授权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等认为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因此,公司董事会有权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上述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予以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3,190,000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9,640,000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4,319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4,319万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4,964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4,964万股。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