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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0年10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335 股票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0-053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

整体机房产品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及管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10号”文核准,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恒盛”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3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05,693,466.45元,较本次上市拟募集资金超募338,133,466.4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健正信(2010)GF字02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于2010 年7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及附着物的议案》,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原厦门泰珂洛超硬工具有限公司合法拥有的厦门火炬高技术开发区H12-1、2、3、4、6地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附着物(厂房及其配套设施)。公司实际支出15,143,801.10元购买上述经营用地及地上附着物,其中包括为实现该目的而发生的评估费用2.50万元。截至目前超募资金余额为322,989,665.35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版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公司审慎研究,拟使用2713.4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整体机房产品项目。

二、 项目简介

(一)整体机房产品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整体机房产品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厦门火炬高新技术开发区H12-1、2、3、4、6地块土地上(该地点涉及项目建设区域土地使用权归属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4、项目资金来源: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713.40万元。

5、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新建生产经营用房及配套服务设施、购置设备、组建项目运作团队等。建设投资总额2713.40万元。具体内容为:

(1) 土建工程:预计新建生产经营用房4425㎡,工程造价531.00万元(含工程其他费用);

(2)装修工程:办公区及技术培训交流中心装修费用预计98.00万元;

(3)拟购置主要设备456.40万元;

(4)整体机房展示厅费用预计428.00万元(建设一个集技术展示、成果展示的整体机房样品工程,同时也可作为公司管理、销售信息化用数据中心);

(5)铺底流动资金:按照机房建设工程建设特点及建设周期特点(包括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机房建设工程物资)本项目需流动资金合计1200万元。

6、项目建设规模:

该项目在公司已购置的厦门火炬高新区H12-1、2、3、4、6地块上建设,地块用地面积33667.368㎡。新建一座四层面积4425㎡生产经营用房(规划其中500㎡用于本项目办公,200㎡用于技术交流培训中心,400㎡用于整体机房工程展示厅,1500㎡用于机房工程项目施工用直接材料库房,富余生产经营用房预留发展空间和作为管理、生产辅助用房);新购置设计开发用设备软件98台套;组建项目运作团队36人(新增)。

项目运营后,为客户提供机房建设(含改造)工程从方案技术咨询、工程设计、产品选型、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到售后跟踪服务等全方位整体服务。计划第一年承接并完成4000㎡机房工程建设,实现销售收入5169万元(含税),今后的2-6年根据市场发展状况每年增长10%的工程业务量,预计年均利润总额861.89万元,总投资收益率(平均)32.67%,投资回收期4.49年(税后,含建设期14个月)。

上述数据,并不代表公司对该项目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关键技术的攻克情况、市场状况、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7、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根据工程项目实施计划,如无特殊情况,预计从2011年4月份施工建设,2012年5月完成,建设期14个月,2012年6月份正式启用。

(二)、项目建设的背景及必要性

在现代机房成为信息处理、信息交换、信息传输和信息存储的“数据中心”的背景下,机房产品用户对网络能源系统需求呈现个性化,要求提供全套电源供应与管理的“整体方案”。公司根据客户需求的变化,积极地拓展自身的机房产品线及服务,为客户提供打包的数据中心整体解决方案,通过整体设计规划以及机房空调、UPS、服务器等IT设备、管理软件应用上为客户提供持续改进供电策略,解决数据中心面临的能耗与能效等核心问题。该项目实施,不但可以减少用户电费支出,挖掘配电设备供电能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使之成为“绿色”、“节能”、“环保”的“数据中心”,而且符合国家能源利用、环境保护、资源优化配置发展战略规划。

(三)、项目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技术风险:由于机房建设工程涉及强电、弱电、暖通、消防、结构、装修等多个专业的设计和施工,专业性多,沟通协调难度大,可能产生设计施工中的疏忽、遗漏和矛盾,工程技术风险较高。

(2)市场竞争风险:由于信息化需求市场不断扩大,机房市场快速发展,可能出现国内外大批企业开展相类似服务,从而导致公司面临技术、营销服务等几个层面的竞争压力。

2、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将以科华现有的核心产品UPS与电力电子技术为中心,向外延伸相关配套服务为客户提供专业整体机房设计,整合了公司内部技术、销售资源为客户创造新的价值,同时也是以服务作为企业经济新的增长点。同时,项目建设既能提高产品的综合竞争实力又带动了公司现有的UPS、配电机柜等产品的销售。

三、 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整体机房产品项目”的议案》。

上述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713.40万元建设整体机房产品项目,有助于提高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713.40万元投资建设整体机房产品项目。

(三)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整体机房产品项目,有助于提高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延伸公司主营业务链条,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整体机房产品项目。

(四)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本次拟投资建设的 “整体机房产品项目”系投资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内,且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有关规定;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以上项目,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抓住市场机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企业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超募资金的使用行为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科华恒盛拟用超募资金建设“整体机房产品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对超募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另外,该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尚待科华恒盛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保荐机构对科华恒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 “整体机房产品项目”事项无异议。

四、项目建设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在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厦门市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35 股票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0-052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

研发试制中心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及管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10号”文核准,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恒盛”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3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05,693,466.45元,较本次上市拟募集资金超募338,133,466.4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健正信(2010)GF字02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于2010 年7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及附着物的议案》,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原厦门泰珂洛超硬工具有限公司合法拥有的厦门火炬高技术开发区H12-1、2、3、4、6地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附着物(厂房及其配套设施)。公司实际支出15,143,801.10元购买上述经营用地及地上附着物,其中包括为实现该目的而发生的评估费用2.50万元。截至目前超募资金余额为322,989,665.35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版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公司审慎研究,拟使用5150.34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研发试制中心建设项目。

二、 项目简介

(一)研发试制中心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研发试制中心建设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厦门火炬高新技术开发区H12-1、2、3、4、6地块土

地上(该地点涉及项目建设区域土地使用权归属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4、项目资金来源: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150.34万元。

5、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新建研发试制中心办公楼及配套服务设施、购置实验设备、新建试制生产线;研发技术人才的招聘、考核;建立科学的研发管理体系等,建设投资总额5150.34万元。具体内容为:

(1) 土建及装修工程: 预计建筑工程总面积7200㎡,工程造价为1824.65万元(含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拟投入的主要技术设备:需购置主要研发设备、办公设备购置、试制生产线设备等预计1032.27万元;

(3)拟投入的主要研发运用软件:需购置工业设计软件、电路设计软件、产品开发软件设计工具等应用软件、管理信息系统、PLM系统等预计342万元,系统集成安装调试650万元;

(4)标准化建设费用120万元;

(5)引进研发人员安置(一次性补贴)费用800万元;

(6)预备费用:按工程费用和其他费用合计数的8%计提,计381.51万元。

6、项目建设规模:

该项目在公司已购置的厦门火炬高新技术开发区H12-1、2、3、4、6地块上建设,地块用地面积33667.368㎡。研发试制中心拟建设成为集设计、试制、检测为一体的综合性技术中心,占地面积1400㎡,规划建筑面积7200㎡(其中专业实验室400㎡,大功率实验室400㎡、小功率实验室400㎡、试制生产线1200㎡、研究成果及产品展示厅600㎡、会议室总面积240㎡、技术培训室180㎡、多功能活动室1000 ㎡、2800㎡作为办公使用)。在原公司研发团队基础上新增百名研发技术人才队伍(力邀3-5名国外电力电子技术专家),增强科研研发软实力。

该项目建成运行后每年预计需增加2118.08万元的研发费用(主要投入为研发经费投入和人力投入)将纳入公司日常经营(科研)预算,以确保公司研发技术持续领先,项目投资不会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该投入将转化成公司的无形资产增加。

上述数据,并不代表公司对该项目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关键技术的攻克情况、市场状况、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7、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根据工程项目实施计划,如无特殊情况,拟从2011年4月份施工建设,2012年5月完成,建设期14个月,2012年6月份正式启用。

(二)、项目建设的背景及必要性

随着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现有研发中心的基础设施显得薄弱,不能够满足企业快速发展技术研发的需求。一方面,公司现有研发中心办公场所为租赁,其基础配套设施主要是为软件企业开发、行政办公用配置,无法满足研发对电力资源的要求。另一方面,现有研发体系未设有专门的科研试制生产线,科研试制进度、质量难以保证。建设先进的快速反应科研试制平台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三)、项目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项目实施风险:可能因项目开发和高级研发人才引进工作进展缓慢,致使项目开发无法达到预期目标。

(2)项目市场风险:可能出现研发项目市场预测准确性不足,致使决策失误,从而直接影响项目投资收益和公司整体效益。

2、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将加强公司技术研发及检测能力建设,提高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产品设计开发及试验检测能力,建立高水平的技术中心和电力电子实验中心,为公司的发展增加新的增长点,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三、 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研发试制中心项目”的议案》。

上述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150.34万元建设研发试制中心建设项目,有助于提高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使用超募资金5150.34万元投资建设研发试制中心建设项目。

(三)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研发试制中心建设项目,有助于提高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延伸公司主营业务链条,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研发试制中心建设项目。

(四)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本次拟投资建设的 “研发试制中心项目”系投资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内,且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有关规定;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以上项目,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抓住市场机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企业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超募资金的使用行为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科华恒盛拟用超募资金建设“研发试制中心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对超募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另外,该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尚待科华恒盛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保荐机构对科华恒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 “研发试制中心项目”事项无异议。

四、项目建设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在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厦门市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35 股票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0-055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

新能源逆变装置设备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及管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10号”文核准,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恒盛”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3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05,693,466.45元,较本次上市拟募集资金超募338,133,466.4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健正信(2010)GF字02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于2010 年7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及附着物的议案》,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原厦门泰珂洛超硬工具有限公司合法拥有的厦门火炬高技术开发区H12-1、2、3、4、6地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附着物(厂房及其配套设施)。公司实际支出15,143,801.10元购买上述经营用地及地上附着物,其中包括为实现该目的而发生的评估费用2.50万元。截至目前超募资金余额为322,989,665.35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版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公司审慎研究,拟使用466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能源逆变装置设备项目。

二、 项目简介

(一)新能源逆变装置设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能源逆变装置设备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厦门火炬高新技术开发区H12-1、2、3、4、6地块土地上(该地点涉及项目建设区域土地使用权归属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4、项目资金来源:使用部分超募资金4660万元。

5、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利用原有厂房和新建厂房、购置设备、组建项目运作团队等,建设投资总额466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14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6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655万元。

6、项目建设规模:

该项目在公司已购置的厦门火炬高新技术开发区H12-1、2、3、4、6地块上建设,地块用地面积33667.368㎡,项目将新建厂房和利用原有厂房建设。其中在新建的二号厂房的第二、第三层建设洁净防静电车间,面积7000㎡,第四层1700㎡作为备件库;另利用原有厂房2000㎡作为成品库房,同时还新建一栋钢结构库房面积约1100㎡作为成品库房。

项目建设2条太阳能光伏逆变装置设备生产线,1条中小型风电逆变装置设备生产线。项目购置生产工艺设备505台套,检验检测设备105台套。该项目预计新增定员120人。项目建成后,形成年新增中小型风电逆变器及太阳能光伏逆变器及控制器15000台套的能力,其中中小型风电逆变器4000套,太阳能光伏逆变器及控制器11000套。

该项目达产后实现年产值约9470万元(含税),预计年均利润总额为1433万元,平均投资利润率为23.15%,投资回收期5.50年(税后,含建设期16个月)。

上述数据,并不代表公司对该项目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关键技术的攻克情况、市场状况、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7、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根据工程项目实施计划,如无特殊情况,预计从2011年5月份施工建设,2012年8月完成,建设期16个月,2012年9月份正式启用。

(二)、项目建设的背景及必要性

随着新能源电力产业的迅速发展,新能源逆变设备作为风电和光伏发电系统必备的重要核心部件,是新能源发电系统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运行成本,实现并网发电的关健环节,市场发展空间巨大。同时,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也推动了市场的发展。

公司前期已投入相关的研发费用,并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已达到可以产业化的时机。同时,公司扩大新能源行业的投入,有利于避免公司在UPS行业过于集中带来的产业变动风险。开拓新能源电力逆变设备市场,有利于公司降低运营风险,并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项目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出口风险:由于本项目产品以出口为主,海外市场在技术要求、使用习惯、认证制度等方面存在诸多不同,可能出现产品的适应能力不足;同时,由于产品出口很大程度上依赖外国进口商或者代理商,可能出现他们自身的运营波动影响公司产品出口;可能出现产品外运过程中,因交货延迟、天气因素、技术错误甚至翻译问题等因素给公司带来索赔。

(2)市场壁垒风险:由于国内厂商的成长扩张对国外厂商的市场形成强有力的竞争,可能出现相关行业面临进入海外市场的市场壁垒。

(3)技术风险:由于本项目产品属于为新能源器件提供配套的核心器件,技术和适应性要求高,因而可能出现公司技术实力无法满足产品在不同环境下稳定可靠的工作需求,无法满足客户需求。

(4)汇率风险:由于产品出口需外币结算,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加剧,因而可能出现由于汇率的较大变化造成经济损失。

2、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建成之后有利于进一步延伸公司主营业务链条,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能够充分利用公司的研发团队,降低研发成本和市场开发成本,从而提高新项目的生存能力和发展空间,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三、 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新能源逆变装置设备项目”的议案》。

上述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660万元建设新能源逆变装置设备项目,有助于提高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使用超募资金4660万元投资建设新能源逆变装置设备项目。

(三)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能源逆变装置设备项目,有助于提高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延伸公司主营业务链条,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能源逆变装置设备项目。

(四)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本次拟投资建设的 “新能源逆变装置设备项目”系投资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内,且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有关规定;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以上项目,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抓住市场机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企业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超募资金的使用行为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科华恒盛拟用超募资金建设“新能源逆变装置设备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对超募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另外,该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尚待科华恒盛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保荐机构对科华恒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 “新能源逆变装置设备项目”事项无异议。

四、项目建设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在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厦门市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35 股票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0-054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

超大功率UPS产业升级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及管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10号”文核准,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恒盛”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3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05,693,466.45元,较本次上市拟募集资金超募338,133,466.4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健正信(2010)GF字02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于2010 年7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及附着物的议案》,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原厦门泰珂洛超硬工具有限公司合法拥有的厦门火炬高技术开发区H12-1、2、3、4、6地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附着物(厂房及其配套设施)。公司实际支出15,143,801.10元购买上述经营用地及地上附着物,其中包括为实现该目的而发生的评估费用2.50万元。截至目前超募资金余额为322,989,665.35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版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公司审慎研究,拟使用4507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超大功率UPS产业升级项目。

二、 项目简介

(一)超大功率UPS产业升级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超大功率UPS产业升级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厦门火炬高新技术开发区H12-1、2、3、4、6地块土地上(该地点涉及项目建设区域土地使用权归属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4、项目资金来源:使用部分超募资金4507万元。

5、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利用原有厂房和新建厂房、购置设备、组建项目运作团队等,建设投资总额450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75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157万元。

6、项目建设规模:

该项目在公司已购置的厦门火炬高新技术开发区H12-1、2、3、4、6地块上建设,地块用地面积33667.368㎡,项目将新建厂房和利用原有厂房建设。其中在新建的二号厂房内使用3500㎡作为部分生产车间,还在新建的一号厂房一层也设置生产车间1500㎡,同时,在新建的二号厂房四楼使用1800㎡作为备件库,此外,还将利用原有的三号厂房2000㎡作为成品库房。该项目预计新增定员122人。

项目建设2条整机组装生产线,1条PCB生产线和1条做线生产线。项目购置生产工艺设备356台套,检验检测设备82台套。

项目建成后,形成年新增超大功率(80-1200kVA)UPS电源850台套的能力。

该项目达产后实现年产值约1.3亿元(含税),预计年均利润总额为1929.58万元,平均投资利润率26.77%,投资回收期5.23年(税后,含建设期16个月)。

上述数据,并不代表公司对该项目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关键技术的攻克情况、市场状况、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7、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根据工程项目实施计划,如无特殊情况,预计从2011年5月份施工建设,2012年8月完成,建设期16个月,2012年9月份正式启用。

(二)、项目建设的背景及必要性

随着设备自动化程度的不断提升及数据信息平台不断扩容,低成本高效率,小空间大功率的绿色高效的市场需求,对不断增长的超大功率大规模供电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公司拓展超大功率UPS电源市场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公司作为国内UPS电源自主品牌的龙头企业,在大功率UPS电源细分市场上具有一定的技术和市场优势,已经走在了国内同行业的前列,作为体现行业技术领先和市场地位的超大功率UPS电源领域,公司通过积极进入,必然有利于其在市场中地位的巩固和走向更高的发展层次。

(三)、项目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宏观经济风险:由于国际金融危机对世界造成的冲击仍在继续,导致宏观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因而可能出现目标市场购买力下降,影响项目市场拓展。

(2)市场竞争风险:由于项目产品所进入的领域,过去一直为国外厂商所主导,可能出现国外厂商采取各种措施封锁公司在此领域的业务拓展。同时,可能出现客户对新产品存有不信任感,从而导致项目产品的市场拓展出现困难。

(3)技术风险:可能出现公司的技术实力跟不上客户对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从而导致客户损失和公司声誉下降,公司竞争力下降;可能出现公司对新技术的预研和跟踪不足,导致公司技术水平落后。

(4)原材料价格风险:由于项目产品需采购大量元器件、蓄电池等外协件,此类产品价格波动较大,可能导致产品成本上升;同时,由于大功率IGBT和集成电路等部件需进口,受汇率波动等因素,可能导致产品成本上升。

2、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建成之后有利于进一步延伸公司主营业务链条,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巩固公司在超大功率UPS电源细分市场上具有一定的技术和市场优势,为公司的发展增加新的增长点,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三、 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超大功率UPS产业升级项目”的议案》。

上述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507万元建设超大功率UPS产业升级项目,有助于提高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使用超募资金4507万元投资建设超大功率UPS产业升级项目。

(三)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超大功率UPS产业升级项目,有助于提高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延伸公司主营业务链条,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超大功率UPS产业升级项目。

(四)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本次拟投资建设的 “超大功率UPS产业升级项目”系投资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内,且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有关规定;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以上项目,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抓住市场机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企业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超募资金的使用行为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科华恒盛拟用超募资金建设“超大功率UPS产业升级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对超募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另外,该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尚待科华恒盛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保荐机构对科华恒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 “超大功率UPS产业升级项目”事项无异议。

四、项目建设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在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厦门市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35 股票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0-051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10月24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9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成辉先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原经营范围是:“电子产品及蓄电池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设计;批发零售机械电子设备、计算机及软件、办公设备、五金交电、化工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网络工程服务;防雷设备安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现变更为:“电力电子产品(含不间断电源、通信电源、工业专用电源及二次电源等)、蓄电池产品、自动切换开关及环境监控、集中监控系统、专业恒温湿环境控制设备、精密配电系统(含配电柜等电气产品)、服务器机柜、通信机柜、EPS电源、浪涌保护器、定制电源以及新能源产品的配套设备(变流器、逆变器等)的研制、开发、生产和销售,并提供相应的系统集成、安装、调试、维修、工程施工、技术咨询等服务;网络工程服务,防雷工程设计、施工;批发零售机械电子、电气设备、计算机及软件,发电机、办公设备、五金交电、化工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原文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电子产品及蓄电池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设计;批发零售机械电子设备、计算机及软件、办公设备、五金交电、化工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网络工程服务;防雷设备安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现修改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电力电子产品(含不间断电源、通信电源、工业专用电源及二次电源等)、蓄电池产品、自动切换开关及环境监控、集中监控系统、专业恒温湿环境控制设备、精密配电系统(含配电柜等电气产品)、服务器机柜、通信机柜、EPS电源、浪涌保护器、定制电源以及新能源产品的配套设备(变流器、逆变器等)的研制、开发、生产和销售,并提供相应的系统集成、安装、调试、维修、工程施工、技术咨询等服务;网络工程服务,防雷工程设计、施工;批发零售机械电子、电气设备、计算机及软件,发电机、办公设备、五金交电、化工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研发试制中心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使用5150.34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研发试制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为厦门火炬高新技术开发区H12-1、2、3、4、6地块土地上(该地点涉及项目建设区域土地使用权归属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新建研发试制中心办公楼及配套服务设施、购置实验设备、新建试制生产线;研发技术人才的招聘、考核;建立科学的研发管理体系等。建设投资总额5150.34万元,其中土建工程费用(含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24.65万元,投入主要技术设备1,032.27万元,投入主要研发运用软件650万元,标准化建设及研发人员安置费用等1,301.51万元。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研发试制中心项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整体机房产品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使用2713.4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整体机房产品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为厦门火炬高新技术开发区H12-1、2、3、4、6地块土地上(该地点涉及项目建设区域土地使用权归属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新建生产经营用房及配套服务设施、购置设备、组建项目运作团队等。建设投资总额2713.40万元,其中装修工程费用629万元,购置设备456.40万元,整体机房展示厅42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200万元。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整体机房产品项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超大功率UPS产业升级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使用4507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超大功率UPS产业升级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为厦门火炬高新技术开发区H12-1、2、3、4、6地块土地上(该地点涉及项目建设区域土地使用权归属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利用原有厂房和新建厂房、购置设备、组建项目运作团队等,建设投资总额450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75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157万元。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超大功率UPS产业升级项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新能源逆变装置设备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使用466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能源逆变装置设备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为厦门火炬高新技术开发区H12-1、2、3、4、6地块土地上(该地点涉及项目建设区域土地使用权归属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利用原有厂房和新建厂房、购置设备、组建项目运作团队等,建设投资总额466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14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6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655万元。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新能源逆变装置设备项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科华电子设备有限公司经营期限到期关闭的议案》。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科华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清算注销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提请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0年11月17日召开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35 股票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0-057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0年11月17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0年11月17日(星期三)上午9:00

(二)股权登记日:2010年11月12日(星期五)

(三)召开地点: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65号北楼,公司三楼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出席对象:

1、凡2010年11月12日(星期五)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研发试制中心项目”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整体机房产品项目”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超大功率UPS产业升级项目”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新能源逆变装置设备项目”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0年11月16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11月16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65号北楼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

大会”字样)

邮编:361008

传真:0592-5163990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林晓浙

联系电话:0592-5701172

特此通知。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3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研发试制中心项目”的议案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整体机房产品项目”的议案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超大功率UPS产业升级项目”的议案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新能源逆变装置设备项目”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35 股票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0-056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0年10月29日下午13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赖永春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过充分的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研发试制中心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研发试制中心项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整体机房产品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整体机房产品项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超大功率UPS产业升级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超大功率UPS产业升级项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新能源逆变装置设备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新能源逆变装置设备项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上述四个项目,有助于提高公司超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延伸公司主营业务链条,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上述四个项目。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35 股票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0-058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科华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清算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科华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电子”)启动清算及注销工作。

科华电子成立于2001年,注册地:福建省漳州市金峰工业区北斗工业园,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开发和生产不间断电源产品和其他电子设备及提供售后服务,本公司持有其75%股权,外资持有其25%股权。

科华电子法定经营期限将于2011年1月2日到期,公司拟于其经营期限到期后对其进行清算及注销,由股东按注册资本出资比例对清算资产进行分配,并以2010年11月30日为审计基准日进行审计,确定科华电子净资产值。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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