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0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无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1月1日上午10:30时。
2、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洪欣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8名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64,819,1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60%,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唐勇强律师、杨建军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投资新建二期40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3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及配套2×15万千瓦热电联产循环经济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364,819,1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投资新建60万吨/年电石、配套60万千瓦自备电联产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364,819,1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52,265,7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四)审议通过关于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10亿元信托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364,819,1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0年10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唐勇强律师、杨建军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二○一〇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