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兴业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0年8月9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许可[2010]1068号),自2010年10月12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截至2010年10月26日,本基金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本次募集的有效认购总户数为72,112户,净认购金额(不含认购费)为2,954,536,929.74元人民币,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为939,192.75元人民币,共计2,955,476,122.49元。本次募集所有资金已于2010年11月1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托管账户。本次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从基金募集费用中列支,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按照每份基金份额1.00元计算,本次募集期的有效认购份额2,954,536,929.74份,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939,192.75份,两项合计共2,955,476,122.49份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相应投资者基金账户,归投资者所有。其中,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的员工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为41,008.08份(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占本基金份额总量的0.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兴业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10年11月2日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在确定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时间后,本基金管理人最迟在开放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公告。
特此公告。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3日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中航证券为兴业磐稳增利债券型
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航证券")签订的代销协议,中航证券将代理本公司旗下兴业磐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40009)的销售业务。业务办理的具体事宜请遵从中航证券的相关规定。
自2010年11月4日起,投资者可在中航证券以下城市30个网点办理业务:北京、深圳、上海、天津、武汉、重庆、郑州、昆明、杭州、泉州、南昌、上饶、宜春、吉安、景德镇、丰城、赣州、九江、萍乡、德安、德兴、万载、乐平、安福、厦门、西安、南阳、抚州。关于新增的营业网点信息,请向中航证券咨询。
代销机构情况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法定代表人:杜航
统一客服电话:4008866567
公司网站地址:http://www.avicsec.com
●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678-0099 、021-38824536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y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