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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4   2010年11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威达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威达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威达

  股票代码:000603

交易对方 住 所 通讯地址

北京盛达振兴实业有限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158号 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158号

赤峰红烨投资有限公司 赤峰市红山区东城办事处红旗路居委会(红烨公司院内) 赤峰市红山区东城办事处红旗路居委会(红烨公司院内)

王彦峰 北京市崇文区新怡家园 北京市崇文区新怡家园

王伟 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 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公司声明

  本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报告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书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政府机关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摘要“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涵义。

  一、本次交易方案及标的资产估值作价

  1、本次交易的总体方案

  (1)*ST威达实施重大资产置换。公司置出截至评估基准日合法拥有的全部构成业务的资产,具体包括公司持有的张掖市天马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甘肃万都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大北山省级森林公园林地使用权。公司置入由北京盛达、红烨投资、王彦峰、王伟合计持有银都矿业62.96%的股权。

  (2)*ST威达非公开发行股份。公司拟置入资产与拟置出资产之间的差额,由*ST威达向北京盛达、红烨投资、王彦峰、王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

  (3)交易对方承接上市公司拟置出资产。北京盛达、红烨投资、王彦峰、王伟将按各自在拟置入资产中的比例共同承接置出资产,并按各自置入资产与承接置出资产的差额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割时,*ST威达向交易对方或交易对方指定的第三方办理置出资产的过户手续。

  2、标的资产的估值

  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为银都矿业62.96%的股权。评估机构国友大正采用资产基础法(其中采矿权为折现现金流量法)和收益法对拟置入资产价值进行评估,并选择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根据国友大正评报字(2010)第232号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2010年9月30日,拟置入资产经审计后账面净资产合计为19,735.43万元,评估值为285,952.70万元,评估增值额为266,217.27万元,增值率为1,348.93%。

  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为公司截止评估基准日2010年9月30日合法拥有的全部构成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北方亚事采用资产基础法对拟置出的股权资产进行评估,对拟置出的林地资产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根据北方亚事评报字[2010]第163号、北方亚事评报字[2010]第164号、北方亚事评报字[2010]第165号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2010年9月30日,拟置出资产经审计后账面净资产合计为10,720.79万元,评估值为11,024.57万元,评估增值额为303.78万元,增值率为2.83%。

  3、本次交易的作价及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与拟置出资产的交易价格均以评估值为基础,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拟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为285,952.70万元,拟置出资产的交易价格为11,024.57万元,置换资产的差额为274,928.13万元,由*ST威达以向北京盛达、红烨投资、王彦峰、王伟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及发行数量

  1、发行价格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7.54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ST威达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2、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ST威达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在本次交易中置入资产超出置出资产价值的差额部分274,928.13万元,按照本次发行股票价格7.54元/股计算,本次拟发行股份数量为364,626,167股。其中分别向北京盛达、红烨投资、王彦峰、王伟发行230,497,482股、53,628,308股、42,914,230股、37,586,147股,最终发行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如本次发行价格因上市公司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做相应调整时,发行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

  三、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交易价格为285,952.7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根据中国证监会《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重组前,盛达集团持有公司3,273.60万股股票,持股比例为23.32%,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主要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盛达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北京盛达,且本次交易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为285,952.70万元,因此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四、盈利承诺及补偿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利润补偿协议》,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保证并承诺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度起三年内(2011 年、2012 年、2013 年):(1)置入资产(银都矿业62.96%的股权)2011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21,968.21万元;(2)置入资产2011年度与2012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43,932.10万元;(3)置入资产2011年度、2012年度和2013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77,189.47万元。交易对方将按下面公式,在2011年、2012年、2013年度盈利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每年计算一次股份补偿数,由威达公司以1元的价格进行回购,交易对方按照其各自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置入资产权益比例分别计算各自应承担的补偿股份。回购股份数不超过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认购的股份总数。实际回购股份数的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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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运用上述公式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若实际股份回购数小于零,则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2)如威达公司在2011年、2012年和2013年有现金分红的,其按前述公式计算的实际回购股份数在回购股份实施前上述年度累计获得的分红收益(以下称“分红收益”),应随之无偿赠予威达公司;如威达公司在2010年、2011年、2012 年和2013 年实施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的,上述公式中“本次发行股份数”应包括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行权时交易对方获得的股份数。

  (3)如上述回购股份并注销事宜由于威达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事宜未获相关债权人认可或未经股东大会通过等原因而无法实施的,则交易对方承诺于2 个月内将等同于上述回购股份数量的股份赠送给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指威达公司赠送股份实施公告中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交易对方之外的股份持有者),其他股东按其持有股份数量占股权登记日扣除交易对方持有的股份数后威达公司的股份数量的比例享有获赠股份。

  同时,在2013年末,上市公司应对置入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 置入资产期末减值额/置入资产作价 > 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认购股份总数时,则重组方将另行补偿股份。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为:置入资产期末减值额/每股发行价格-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

  五、拟置入资产评估增值率较高

  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银都矿业62.96%股权在评估基准日的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合计为19,735.43万元,评估值为285,952.70万元,评估增值额为266,217.27万元,增值率为1,348.93%。拟置入资产评估增值主要源于其拥有拜仁达坝银多金属矿采矿权的评估增值,矿权评估机构中鑫众和对拜仁达坝银多金属矿采矿权的价值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进行了评估。

  截至评估基准日,拜仁达坝银多金属矿采矿权的账面价值为13,446.12万元,评估值为426,066.66万元(采矿权整体评估价值),评估增值额为412,620.54万元,评估增值率为3,068.70%。拜仁达坝银多金属矿采矿权账面价值为股东作为出资的拜仁达坝银多金属矿探矿权的摊余价值。与原出资时探矿权评估值相比,最近几年有色金属价格上涨、拜仁达坝银多金属矿生产规模的提高、折现率变动等因素是本次采矿权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采矿权评估增值的具体原因分析请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之“五、置入资产的矿权评估情况”。

  六、本次交易涉及环保核查的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重组预案公告后,公司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07〕105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已委托国家环保部环境发展中心编制《威达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环境保护核查报告》并向国家环保部提出环保核查申请,相关核查工作正在进行中。环保核查的具体情况请本报告书“第七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中相关内容。

  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环保核查工作,能否取得环保主管部门的核准存在不确定性,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同业竞争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满堂先生及其附属企业除持有银都矿业股权外,仍控制的经营铅、锌、银探采业务的矿业资产如下:

  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92%股权、陕西金都矿业开发有限公司80%股权、四川攀枝花金马矿业有限公司85%股权、赤峰金都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内蒙古天成矿业有限公司42%股权、三河华冠资源技术有限公司52%股权、内蒙古光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为三河华冠资源技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五洲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其中,金山矿业、陕西金都矿业与重组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同业竞争,其余6家企业与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存在潜在同业竞争。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实际控制人下属内蒙古光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三河华冠资源技术有限公司、内蒙古五洲矿业有限公司除探矿权许可证之外的其它证照都尚未取得,资源储量尚未探明,自成立至今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四川攀枝花金马矿业有限公司采选矿的安全生产、排污许可等经营证照尚未办理,自成立至今一直未产生收入,处于亏损状态,且目前处于停业状态。内蒙古天成矿业有限公司尚未立项,相关的安全评价尚未完成,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系统和尾矿系统)、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矿长资格证和辐射安全许可证尚未取得,自成立至今并未开展正式的生产经营活动。赤峰金都矿业有限公司尚未立项,相关的环评验收尚未完成,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系统和尾矿系统)、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和取水许可证尚未取得,自成立至今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上述6家企业与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存在潜在同业竞争。

  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尚未取得环评验收批复;自成立至今一直处于亏损状态;陕西金都矿业开发有限公司2010年1-8月因矿权越界纠纷事宜至今处于停产状态,且其自成立至今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等证书尚未取得,但金山矿业与陕西金都矿业在最近两年已产生了产品销售收入,与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同业竞争。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拥有的上述铅、锌、银等矿业资产均未能实现盈利,相关矿山开发的证照尚未办理齐全,均不符合《重大资产管理办法》关于注入上市公司资产的要求。因此本次交易未将上述矿业资产纳入上市公司拟购买资产的范围。

  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满堂先生及盛达集团、北京盛达承诺:(1)本人/本公司将避免和减少与本次重组之后的上市公司在银、铅、锌的采选业务方面的同业竞争;若发展或投资新的银、铅、锌的采选项目或业务,上市公司对此拥有优先发展或者投资的权利。(2)对于本人/本公司控制的现有从事银、铅、锌采选的资产或业务,在本次重组完成后24个月内,以公允价格由重组后的*ST威达进行收购,或通过出售股权及资产给非关联第三方。(3)在上述从事银、铅、锌采选的资产或业务注入上市公司或出售给非关联第三方之前,将采取由*ST威达托管的方式。

  八、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2010年11月3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银都矿业于2010年11月2日召开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具体方案。本次交易行为的方案尚需表决通过或核准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中色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涉及的其子公司红烨投资以资产认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方案;

  2、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次交易并批准北京盛达及一致行动人盛达集团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3、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豁免北京盛达及一致行动人盛达集团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要约收购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公告日,相关报批事项仍在进行之中。上述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重组方案能否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以及能否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存在不确定性,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九、风险因素

  除上条所述审批风险外,本次交易涉及的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1、行业周期性风险

  经济发展具有周期性。有色金属矿石行业的下游行业是有色金属冶炼业,而有色金属需求量的变化与国民经济景气周期关联度很大。当国民经济处于稳定发展期,经济发展对有色金属的需求相应增加,随之冶炼企业对有色金属矿石的需求也增加;当国民经济增长缓慢或处于低谷时,经济发展对有色金属的需求将相应减少,随之冶炼企业对有色金属矿石的需求也会减少。因此,国民经济景气周期变化将对重组完成后本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2、有色金属价格波动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将变更为银、铅、锌等有色金属的采选与销售。本公司的经营状况、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将与有色金属行业发展有密切关系,尤其是银、铅、锌等金属品种的价格波动及供需关系变化将对本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重要影响。

  最近三年银、铅、锌等有色金属的价格波动幅度较大。从2010年年初至2010年9月底以来,银金属的价格(上海黄金交易所Ag(T+D))上涨了22.18%,上海金属网1#铅锭价格上涨了4.06%,而上海金属网1#锌锭的价格下降了14.22%。如果银、铅、锌等有色金属市场未来发生较大变化而导致铅精粉(含银)、锌精粉等产品价格出现较大波动,特别是大幅下跌的情况,将对本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重大影响。

  3、银都矿业的环保风险

  有色金属采选业属于重污染行业,银都矿业已经按照国内现行的环保法规和行政管理规定在生产基地安装了必要的环保设施,依法进行排污申报登记,并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随着我国建设和谐化社会总体规划的实施以及近期国内企业发生的污染环境重大事件,国家和地方政府可能会颁布更为严格的法律法规来提高有色金属采选企业环保达标水平,有色金属采选行业企业将面临更为严格的环保法规的要求,这可能使银都矿业在环保的治理、增加环保设备设施及对原有环保设施的改造方面增加更多的环保支出,从而影响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遵守环保的相关法规,积极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4、银都矿业的安全生产风险

  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属于有色金属矿石采选行业,存在设备故障、人为操作失误以及自然因素等多种安全隐患。虽然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已积累多年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自投产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但仍不能完全排除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遵守安全生产的相关法规,积极履行安全生产义务,尽量降低安全生产风险。

  5、银都矿业主要销售客户集中的风险

  银都矿业2008年、2009年、2010年1-9月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涉及金额合计分别为83,670.47万元、58,228.90万元、45,708.15万元,占同期销售总金额的比例分别为95.31%、80.64%、80.60%。银都矿业存在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可能会因为某一单个客户的变动,影响银都矿业的经营业绩。

  6、银都矿业的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中拟置入资产为银都矿业62.96%股权。截至评估基准日,拟置入资产的账面净资产合计为19,735.43万元,评估值为285,952.70万元,评估增值额为266,217.27万元,增值率为1,348.93%,评估增值较高。拟置入资产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是采矿权评估增值。截至评估基准日,银都矿业拥有的拜仁达坝银多金属矿采矿权的账面价值为13,446.12万元,评估机构采用现金流折现法评估值为426,066.66万元(采矿权整体评估价值),评估增值率为3,068.70%。

  中鑫众和在拜仁达坝银多金属矿采矿权评估过程中,对拜仁达坝银多金属矿所生产银、铅、锌精粉的未来的销售价格、未来的产销量、以及主要产品的生产成本等进行了谨慎预测,若这些指标在未来较预测值发生较大幅度变动,则将影响到未来银都矿业的盈利水平,进而影响拜仁达坝银多金属矿采矿权评估结果以及银都矿业62.96%股权的评估结果。

  7、拟置入资产的盈利预测风险

  本公司遵循谨慎性原则编制了2010年度10-12月、2011年度备考合并盈利预测报告,预计2010年、2011年上市公司备考每股收益分别为0.50元/股、0.51元/股。该盈利预测报告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并由其出具了天健正信审(2010)专字第040092号《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备考盈利预测是以本次交易完成后*ST威达拥有的资产、负债和相应业务为基础进行编制的,以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拟置入资产2008、2009年度、2010年1-9月经营业绩为基础,综合本公司和银都矿业面临的市场环境和未来发展前景,并充分考虑现实各项基础、经营能力、未来的发展计划及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本着稳健求实的原则而编制。

  提请投资者在阅读备考盈利预测报告及其审核报告时关注其编制基础和假设,由于报告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同时,意外事件也可能对盈利预测的实现造成重大影响。因此,尽管盈利预测的各项假设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但仍可能出现实际经营结果与盈利预测结果存在一定差异的情况,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8、大股东控制风险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公司控股股东盛达集团持有公司23.32%的股权,处于相对控股地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由盛达集团变更为盛达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北京盛达,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赵满堂先生。本次交易完成后,盛达集团及北京盛达合计持有本公司52.13%的股份,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北京盛达及盛达集团可能通过公司董事会或通过行使股东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人事、经营决策等进行不当控制,从而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为此,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满堂先生、以及北京盛达、盛达集团出具承诺,保证在本次重组完成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到与*ST威达在资产、业务、机构、人员、财务方面完全分开,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在资产、业务、机构、人员、财务方面的独立运作。

  9、股市风险

  股票投资市场收益与风险并存。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同时与投资者的心理预期、股票供求关系、国家宏观经济状况和世界政治经济形势关系密切。本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可能因上述因素出现背离价值的波动,股票价格的波动会直接或间接地对投资者造成影响,投资者应该有清醒的认识。

  本报告书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以及可能面临不确定性,就本次交易的有关风险做出以上说明,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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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转D6版)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发行人/*ST威达/威达公司/威达股份威达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盛达集团、公司控股股东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盛达北京盛达振兴实业有限公司
内蒙古矿业公司内蒙古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红烨投资赤峰红烨投资有限公司
鑫宇矿业克什克腾旗鑫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第九勘查院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
银都矿业内蒙古银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天马生物张掖市天马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万都贸易甘肃万都贸易有限公司
中色股份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北京盛达、红烨投资、王彦峰、王伟
拟置入资产、置入资产、拟购买资产银都矿业62.96%股权
拟置出资产、置出资产、拟出售资产上市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合法拥有的全部构成业务的资产。具体包括公司持有的张掖市天马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甘肃万都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大北山省级森林公园林地使用权。
置换资产、标的资产、交易标的拟置入资产与拟置出资产
本次交易、本次资产重组、本次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拟以截至评估基准日合法拥有的全部构成业务的资产(以下简称“置出资产”)与北京盛达、红烨投资、王彦峰、王伟合计持有银都矿业62.96%股权(以下简称“置入资产”)进行置换,置入资产价值超过置出资产价值的差额部分,由公司以向北京盛达、红烨投资、王彦峰、王伟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
本报告书、重组报告书《威达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本报告书摘要《威达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重组预案《威达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威达公司与交易对方于签订的《威达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利润补偿协议》威达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威达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利润补偿协议》
评估值基准日2010年9月30日
报告期、最近两年一期2008年、2009年、2010年1-9月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环保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博金律师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
天健正信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鑫众合北京中鑫众和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本次重组矿权评估师)
国友大正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本次重组拟置入资产评估师)
北方亚事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本次重组拟置出资产评估师)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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