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解除限售的数量为85,390,416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11月8日。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和股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432,000,000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078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8,000,000股,并于2009年11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480,000,000股。
二、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法》规定,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除上述法定要求外,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许晓明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0年11月8日;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85,390,416股,占限售股份总数的19.77%和公司股份总数的17.79%;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65,900,952股,占限售股份总数的15.25%和公司股份总数的13.73%。
3、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 限售股份
持有人名称 | 持有限售股份
总 数 | 本次解除限售
股份数量 | 本次实际可流
通股份数量 | 备 注 |
1 | 武汉南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12,008,736 | 12,008,736 | 12,008,736 | |
2 | 王昌文 | 5,572,800 | 5,572,800 | 1,393,200 | 公司董事 |
3 | 王 耕 | 3,255,984 | 3,255,984 | 813,996 | 公司董事 |
4 | 王一禾 | 1,226,016 | 1,226,016 | 306,504 | 公司董事、
董事会秘书 |
5 | 刘继成 | 1,408,320 | 1,408,320 | 352,080 | 公司董事 |
6 | 周道志 | 10,045,296 | 10,045,296 | 2,511,324 | 公司监事会主席 |
7 | 许贤明 | 5,867,424 | 5,867,424 | 2,933,712 | 公司原监事 |
8 | 余砚新 | 848,880 | 848,880 | 424,440 | 公司原财务总监 |
9 | 裴兴辅 | 30,304,800 | 30,304,800 | 30,304,800 | |
10 | 李 军 | 2,759,184 | 2,759,184 | 2,759,184 | |
11 | 李小兵 | 2,763,072 | 2,763,072 | 2,763,072 | |
12 | 马天炜 | 2,352,672 | 2,352,672 | 2,352,672 | |
13 | 严征涛 | 2,260,656 | 2,260,656 | 2,260,656 | |
14 | 谢荣华 | 2,260,656 | 2,260,656 | 2,260,656 | |
15 | 高秋洪 | 1,329,264 | 1,329,264 | 1,329,264 | |
16 | 陈秉西 | 657,072 | 657,072 | 657,072 | |
17 | 李元青 | 469,584 | 469,584 | 469,584 | |
| 合 计 | 85,390,416 | 85,390,416 | 65,900,952 | |
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更换财务总监的议案》,自2010年4月13日起,余砚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及公司其他职务;自2010年4月14日起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余砚新先生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泽雄先生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自2010年4月23日起,许贤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及公司其他职务;自2010年4月23日起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许贤明先生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项 目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增加 | 减少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32,000,000 | 19,489,464 | 85,390,416 | 366,099,048 |
1、国家持股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432,000,000 | |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116,414,064 | | 12,008,736 | 104,405,328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315,585,936 | | 73,381,680 | 242,204,256 |
4、外资持股 | |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5、高管股份 | | 19,489,464 | | 19,489,464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48,000,000 | 65,900,952 | | 113,900,952 |
1、人民币普通股 | 48,000,000 | 65,900,952 | | 113,900,952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 |
4、其他 | | | | |
三、股份总数 | 480,000,000 | | | 480,000,000 |
五、其他事项
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公司也不存在对该等股东的违规担保。
六、保荐机构及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持有南国置业有限售条件股份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本次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南国置业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同意南国置业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保荐机构出具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305 证券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10-044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1月3日接到股东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新天地公司",新天地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044053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5%)的通知,新天地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5000万股为公司通过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两年期总额为1.98 亿元人民币的信托提供质押担保。双方已于2010年11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为两年。
新天地公司本次被质押的公司股份合计5000万股,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47.89%,占公司总股本的10.42%;截至本公告日新天地公司累计被质押的公司股份合计5000万股。
特此公告。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