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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1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一、根据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光大证券将代理本公司旗下富兰克林国海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50009,以下简称"国富中小盘股票")的基金销售业务。光大证券的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已获中国证监会批准。

  二、自2010年11月5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光大证券在全国51个城市的103个营业网点申请办理该基金的开户、认购业务。待国富中小盘股票基金结束募集并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后,投资者可通过光大证券各营业网点办理该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本公司的相关公告。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2010年10 月 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富兰克林国海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富兰克林国海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富兰克林国海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和公司网站上的《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tsfund.com

  2.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700-4518,(021)38789555, 9510-5680

  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ebscn.com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咨询电话:10108998、400-888-8788。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关于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通旗下开放式基金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自2010年11月5日起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开通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是指投资者在持有本公司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后,可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直接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一、适用基金范围

  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已募集和管理的旗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50001,以下简称"国富中国收益混合")、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50002,以下简称"国富弹性市值股票")、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50003,以下简称"国富潜力组合股票")、富兰克林国海深化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50004,以下简称"国富深化价值股票")、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450005,以下简称"国富强化收益债券A")、富兰克林国海成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50007,以下简称"国富成长动力股票")、富兰克林国海沪深300股票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50008,以下简称"国富沪深300指数增强")。

  二、重要提示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

  2、自2010年11月5日起,投资者可在华泰证券申请办理国富中国收益混合基金、国富弹性市值股票基金、国富潜力组合股票基金、国富深化价值股票基金、国富强化收益债券A基金、国富成长动力股票基金、国富沪深300指数增强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

  3、本公司已分别于2008年11月1日及2010年7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以及公司网站刊登了《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及《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补充说明的公告》。投资者可以查阅相关报纸或登录本公司网站了解具体的基金转换业务规则。除此以外,基金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及其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4、本公司新发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定,以届时的公告为准。

  5、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最迟在调整前3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6、本公司管理的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7、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上述基金转换业务的详情: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4518、95105680或021-38789555,本公司网址:www.ftsfund.com

  8、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关于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通旗下开放式基金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自2010年11月5日起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银行")开通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是指投资者在持有本公司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后,可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直接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一、适用基金范围

  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已募集和管理的旗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50001,以下简称"国富中国收益混合")、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50002,以下简称"国富弹性市值股票")、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50003,以下简称"国富潜力组合股票")、富兰克林国海深化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50004,以下简称"国富深化价值股票")、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450005,以下简称"国富强化收益债券A")、富兰克林国海成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50007,以下简称"国富成长动力股票")、富兰克林国海沪深300股票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50008,以下简称"国富沪深300指数增强")。

  二、重要提示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

  2、自2010年11月5日起,投资者可在渤海银行申请办理国富中国收益混合基金、国富弹性市值股票基金、国富潜力组合股票基金、国富深化价值股票基金、国富强化收益债券A基金、国富成长动力股票基金、国富沪深300指数增强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

  3、本公司已分别于2008年11月1日及2010年7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以及公司网站刊登了《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及《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补充说明的公告》。

  投资者可以查阅相关报纸或登录本公司网站了解具体的基金转换业务规则。除此以外,基金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及其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4、本公司新发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定,以届时的公告为准。

  5、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最迟在调整前3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6、本公司管理的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7、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上述基金转换业务的详情: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4518、95105680或021-38789555,本公司网址:www.ftsfund.com

  8、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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