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大连科冕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大连科冕木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62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2,3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89,755,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56,576,15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2月1日出具的利安达验字[2010]第100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10年3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20,750,011.71元提前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建设,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专项说明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大连科冕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利安达专字[2010]第1293号)。2010年5月1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对穆棱科冕增资10,000万元。2010年6月30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
2010年11月2日,作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穆棱科冕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穆棱科冕")与芬兰劳特公司(Raute Corporation)及其子公司路特上海公司Raute(Shanghai),分别签订了合同金额为11,045,000欧元和合同金额为43,032,600元人民币购买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单板层积材(LVL)项目的设备生产线的合同,该设备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主要设备,穆棱科冕将根据已签署的设备采购合同相关付款条款进行款项支付。
截止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顺利。
特此公告。
大连科冕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