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D00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我要评报 | 我要订报 | 我来提问 | 我来出题 | 我要投稿

返回首页 证券时报网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新闻检索

下一篇 4   2010年11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10-045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00,00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为14.78%。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11月9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使其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而向流通股股东做出的对价安排为: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2005年11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3.2股对价股份。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和届次

2005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审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

2005年11月9日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承诺及追加承诺的履行情况
戴跃良3、2009年12月9日,荆门中隆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限售法人股3200万股、3200万股、3100万股、500万股股权经司法裁决,分别过户到戴跃良、陈永方、祁宗仪、张鸿飞名下。陈永方、张鸿飞、祁宗仪、戴跃良四人承诺将继续履行所持股权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60个月内不上市交易的承诺(即可上市交易时间为2010年11月9日)。

4、2010年4月12日本公司实施200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戴跃良、陈永方、祁宗仪、张鸿飞所持股份分别增加到6400万股、6400万股、6200万股、1000万股。

履行完毕
陈永方履行完毕
祁宗仪履行完毕
张鸿飞履行完毕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2010年11月9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20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78%;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持有限售股份数(股)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股)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冻结的股份数量(股)
戴跃良64,000,00064,000,00022.70%5.97%4.73%64,000,000
陈永方64,000,00064,000,00022.70%5.97%4.73%
祁宗仪62,000,00062,000,00021.99%5.79%4.58%62,000,000
张鸿飞10,000,00010,000,0003.55%0.93%0.74%
 合 计200,000,000200,000,00070.92%18.66%14.78%126,000,000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本次变动数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82,000,00020.83%-200,000,00082,000,0006.06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82,000,0006.06% 82,000,0006.06%
4、境内自然人持股200,000,00014.78%-200,000,000  
5、境外法人持股     
6、境外自然人持股     
7、内部职工股     
8、高管股份     
9.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282,000,00020.83%-200,000,00082,000,0006.06%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071,589,86679.17%200,000,0001,271,589,86693.94%
1.人民币普通股1,071,589,86679.17%200,000,0001,271,589,86693.94%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1,071,589,86679.17%200,000,0001,271,589,86693.94%
三、股份总数1,353,589,866100.00%1,353,589,866100.00%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股改实施日持有股份情况本次解限前已解限股份情况本次解限前未解限股份情况股份数量变化沿革
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

比例(%)

戴跃良64,000,0004.73%见附注
陈永方64,000,0004.73%
祁宗仪62,000,0004.58%
张鸿飞10,000,0000.74%
 合 计200,000,00014.78% 

附注:

此次进行限售股解禁的四位股东戴跃良、陈永方、祁宗仪、张鸿飞分别持有本公司3200万股、3200万股、3100万股、500万股,共计20000万股。在本公司股改实施日(2005年11月9日)并不持有本公司股票,其股票均来源于荆门中隆投资有限公司。

在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中本公司原股东湖北百科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0000万股限售法人股,承诺所持股权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60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即可上市交易时间为2010年11月9日)。

2007年4月2日,湖北百科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0000万股限售股经司法裁决后公开拍卖,荆门中隆投资有限公司竟拍得到该10000万股,并承诺将继续履行湖北百科高新有限公司在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中的承诺(即可上市交易时间为2010年11月9日)。(具体内容详见2007 年3月30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2007-007号以及2007年 4月3日湖北百科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和荆门中隆投资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09年12月9日,经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荆门中隆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0000万股限售法人股中的3200万股、3200万股、3100万股、500万股股权分别裁定过户到戴跃良、陈永方、祁宗仪、张鸿飞名下。(具体内容详见2009 年12月 10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2009-038号以及2009年 12月 15日荆门中隆投资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戴跃良、陈永方、祁宗仪、张鸿飞四人承诺将继续履行所持股权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60个月内不上市交易的承诺(即可上市交易时间为2010年11月9日)。

2010年4月12日本公司实施2009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本公司2009年末总股本676,794,933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送1.5股派发现金0.17元(含税),由资本公积金向股东每10股转增8.5股。戴跃良、陈永方、祁宗仪、张鸿飞所持股份分别增加到6400万股、6400万股、6200万股、1000万股。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序号刊登《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的日期该次解限涉及的股东数量该次解限的股份总数量(股)该次解限股份占当时总股本的比例(%)备 注
2006年11月7日1385,174,49214.32%股改限售解禁
2006年12月27日17,893,5083.01%股改限售解禁
2007年11月8日42,150,7207.09%股改限售解禁
2008年11月6日123,711,04918.28%股改限售解禁
2009年1月14日41,000,0006.06%非公开限售股解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截止本核查报告出具日,天茂集团限售股份持有人均能严格履行其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机构同意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七、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是 √ 否;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是 √ 否;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是 √ 否;

4、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本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是 □不适用;

八、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1月4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声明 © 证券时报网 网站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8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