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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1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方圆支承 公告编号:2010-035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29日发出电话通知,通知所有董事于2010年11月4日上午9:30采用通讯的方式召开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如期于2010年11月4日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钱森力先生主持。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有效。

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1,257.12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深鹏所股专字[2010]539号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方圆支承 公告编号:2010-036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2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1月4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董金山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以赞成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预先投入数额经注册会计师审核,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1,257.1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特此公告。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〇年十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方圆支承 公告编号:2010-037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已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325号” 文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92.181万股新股,发行价格每股12.15元,募集资金总额39,999.9991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75.246415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924.75273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10月19日到位,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深鹏所验字[2010]360号”《验资报告》。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将募集资金全部存储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了《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总投资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备案情况
重型装备、清洁能源设备用大型回转支承生产线及检测、试验中心建设项目61,839不超过40,000马发改函〔2010〕47号

根据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11月4日出具“深鹏所股专字[2010]539号”《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0年10月31日止募投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审核,截至2010年10月31日止,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预先投入资金11,257.12万元。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预先投入金额计划投资金额完成程度(%)
重型装备、清洁能源设备用大型回转支承生产线及检测、试验中心建设项目   
一、建设投资11,257.1256,223.0020.02%
其中:建筑工程费1,235.627,618.0016.22%
公用设备及安装工程费32.253,207.001.01%
工艺设备及安装工程费3,222.4132,895.009.80%
土地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766.849,826.0068.87%
基本预备费2,677.00
二、建设期利息405.00
三、铺底流动资金5,211.00
合 计11,257.1261,839.0018.20%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章制度以及公司《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257.1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预先已投入金额经注册会计师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内容及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用11,257.12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监事会意见:

公司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预先投入数额经注册会计师审核,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1,257.1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首创证券份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施卫东、刘晓山经核查后发表意见认为: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方圆支承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同意方圆支承实施该事项。

特此公告。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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