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使用7,700万元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司应于2010年11月24日之前归还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77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5月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0年5月25日至2010年11月3日期间,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的范围内对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超集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使用,资金运用情况良好。2010年11月4日,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7,700万元予以归还,存入公司超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书面通知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2010年10月2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该项7700万元的超募资金后续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10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
特此公告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