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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1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招商银行和北京银行自2010年11月8日起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详情:

  1.招商银行

  住所、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电话:(0755)83077278

  传真:(0755)83195050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热线: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2. 北京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电话:(010)66223584

  传真:(010)66226073

  联系人:王曦

  客户服务热线:(010)96169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惠顾办理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认购等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6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有的嘉实超短债债券

  及嘉实债券转换为

  嘉实价值优势股票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司章程和有关投资管理制度、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嘉实理财通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暨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及嘉实债券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公司决定于2010年11月10日通过嘉实超短债债券代销机构将本公司持有的嘉实超短债债券60,000,000份基金份额转换为嘉实价值优势股票,转换费为1,000元;2010年11月10日通过嘉实债券代销机构将本公司持有的嘉实债券34,122,230.69份基金份额转换为嘉实价值优势股票,采用"赎回费 + 申购费率补差"计算转换费,本次无转换费。

  本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司章程和有关投资管理制度、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投资,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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