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参与发行深圳市2010年度第一期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公司于2010年9月17日接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0]SMECN8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包括本公司在内的两家企业的集合票据注册,此次集合票据总注册金额为人民币壹亿贰仟伍佰万元,其中本公司发行金额为壹亿零叁佰万元。本次集合票据由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公司与另外一家企业于2010年11月3日发行深圳市2010年度第一期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集合票据名称: | 深圳市2010年度第一期中小企业集合票据 | 集合票据简称: | 10深圳SMECN1 |
集合票据代码: | 1083012 | 集合票据期限: | 1年 |
计息方式: | 附息式固定利率 | 发行招标日: | 2010年11月3日 |
实际发行总额: | 1.25亿元(其中本公司为1.03亿元) | 计划发行总额: | 1.25亿元(其中本公司为1.03亿元) |
发行价格: | 100元/百元面值 | 票面利率: | 3.8% |
主承销商: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流通日: | 2010年11月5日 |
本次深圳市2010年度第一期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相关发行文件详见中国债券信息网(http://www.chinabond.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