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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0-066 |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 |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一、重要提示 |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提案的增加、否决或变更。 |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 5.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杨小鹏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 ■ |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 ■
■ |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 2.律师姓名:文梁娟、苏敦渊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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