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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1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0-066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提案的增加、否决或变更。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5.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杨小鹏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2.律师姓名:文梁娟、苏敦渊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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