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楚江集团")于2009年元月15日将其持有本公司的102,867,000股限售股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为楚江集团向该行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质押担保。(详见2009年元月17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限售股在质押期间已经全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并于2010年9月21日上市流通。(详见2010年9月16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近日,公司接到楚江集团通知,称其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的102,867,000股股份中,已有3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4%)于2010年11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截止目前,本公司控股股东楚江集团尚质押其持有本公司股份72,86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70%。
特此公告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0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