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日前获悉公司控股股东钱云宝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32,192,000股,股份性质为定向发行限售-个人,占公司总股本的30%)将其所持的本公司定向发行限售股4,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支行,为江苏恒神纤维材料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支行申请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上述股份质押手续已于2010年11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股份于2010年11月8日起予以冻结。
截至本公告日,钱云宝累计质押股份37,8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8.59%,占公司总股本的8.58%。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