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编号:广州建交(公施)中字【2010】第【0948】号),通知确定本公司为"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首期工程(鱼珠至象颈岭段)施工九标土建施工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价为人民币70,513.6178万元,工程工期819日历天。
该工程的业主为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办公地址为广州市中山五路219号中旅商业城十六楼,业主法定代表人丁建隆,主要业务为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一会计年度本公司未承接该业主的工程。
该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占公司2009年度营业总收入的21.81%,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