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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1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冀东水泥

股票代码:00040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14-18层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20层

联系电话:010-66221188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0年11月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深交所上市规则》和《准则15号》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冀东水泥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系统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股份减持2010年10月14日至11月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冀东水泥12,000,000股的权益变动行为
本报告书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14-18层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注册资本:人民币三十亿元整

营业执照号码:100000000038435(4-1)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受托或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与以上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经营期限:永久存续。

税务登记证号码:110102710932101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方式: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20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
缪建民董事长中国
万峰董事中国
庄作瑾董事中国
刘健董事中国
刘慧敏董事、总裁中国
刘家德董事中国
崔勇董事、副总裁中国
杨征董事中国
施宇澄独立董事中国
夏斌独立董事中国
黎原监事长中国
王一佳副总裁中国
张凤鸣副总裁中国
王军辉副总裁中国
宋子洲首席风险管理执行官中国
曹杰董事会秘书中国
陈佳首席投资分析师中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受托管理中国人寿系统委托管理的保险资金,以及中国人寿系统以外委托管理的企业年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未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持股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托管理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深、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深三个账户,根据经营需要,为实现投资收益,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所持有的冀东水泥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在未来12个月内可能继续减持其在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并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冀东水泥股份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受托管理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深、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深三个账户共计持有冀东水泥无限售流通股63,807,403股,占冀东水泥股份总数的 5.26 %。

二、股份变动情况

2010年 10月14日至11月5日收盘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受托管理的上述三个账户通过深交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冀东水泥无限售流通股12,000,000股,占冀东水泥股份总数的0.99%。

上述股份减持后,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受托管理的上述三个账户尚持有冀东水泥无限售流通股51,807,403股,占冀东水泥股份总数的4.2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冀东水泥的控股股东结构产生影响。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前6个月内,除前述减持外,无其他操作。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签署日期:2010年11月 5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附: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唐山市丰润区林荫路
股票简称冀东水泥股票代码00040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14-18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说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公司减持冀东水泥是保险资金投资运作行为,并未就此投资行为达成一致行动意向,也没有签署相关协议。但是因股权关系构成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83条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

说明:减持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受托管理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深、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分别为冀东水泥第三、四和六大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说明:冀东水泥实际控制人为唐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 63,807,403股 持股比例: 5.2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 12,000,000 股 变动比例: 0.99%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缪建民

日期:201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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