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79 证券简称:千金药业 公告编号:2010-临014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0年11月12日,公司接第二大股东湖南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通知:2010年11月11日,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160万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8万股;2010年11月12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360万股。两天合计减持15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3% 。
湖南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原持有公司股份5278.798万股,本次减持后,湖南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仍持有公司股份3750.79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305%,仍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1月12日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千金药业
股票代码: 600479
信息披露义务人: 湖南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 长沙市岳麓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麓天路6号
通讯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麓天路6号
签署日期:二O一O年十一月十二日
声 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与其一致行动人)在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者减少其在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除非上下文义另有所指,本报告书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涌金 | 指 | 湖南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九芝堂集团 | 指 | 长沙九芝堂(集团)有限公司 |
千金药业/上市公司 | 指 |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以及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千金药业的股票占千金药业总股本比例超过5%而导致的权益变动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登记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简介
1、企业名称:湖南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麓天路6号
3、法定代表人:魏锋
4、注册资本:人民币一亿八千万元
5、营业执照注册号: 430000000002960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本系统的资产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和经济信息咨询;经销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不含危险及监控化学品)、建筑材料和政策允许的化工原料、金属材料、农副产品
8、税务登记号:430104712195205
9、股东名称:陈金霞、魏锋、刘明、赵隽、沈静
10、通讯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麓天路6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性别 | 任职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魏锋 | 男 | 执行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三、持股目的
本次股份转让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千金药业3750.798万股,占千金药业总股本的12.305%。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不排除继续变动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的情况如下:
1、通过九芝堂集团合计持有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SH.600109,股票简称“国金证券”)股份43256.38万股,占国金证券总股本比例为43.25%;
2、通过九芝堂集团持有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SZ.000989,股票简称“九芝堂”)股份12009.07万股,占九芝堂总股本比例为40.35%。
五、权益变动原因及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千金药业5278.798万股,占千金药业总股本30481.92万股的17.318%。2010年11月1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千金药业的股票1160万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千金药业的股票8万股,2010年11月1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千金药业的股票360万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减持千金药业股票数量1528万股,占千金药业总股本比例为5.013%。截至2010年11月1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千金药业3750.798万股,占千金药业总股本比例为12.305%。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千金药业上市交易可流通股份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八、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九、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金钩山路15号
联系电话:0731-22490083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湖南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魏锋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十二 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上市公司名称 |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湖南省株洲市 |
股票简称 | 千金药业 | 股票代码 | 600479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湖南涌金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长沙市岳麓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麓天路6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5278.798万股 持股比例:17.318%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后持股数量: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3750.798万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12.305%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无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湖南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魏锋
日期: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二日